父母給了孩子生命,並不意味孩子就是父母的附屬品,父母就可以肆意作踐孩子的心意了。
因著彼此都算得上是熟人了,加之阿莯的節操比熊貓有保障多了,因此我開門見山的問:“你能付出多少?”
阿莯一臉懵的看著我。“啊?”
我說:“養魂玉。”
阿莯怔了下,旋即反應了過來我什麼意思,道:“人族祖廟的寶庫裡雖有幾樣可與養魂玉的價值媲美的寶物,但祖廟寶庫裡最重要的那些東西,我不能私自挪用,需徵得諸分支首領的同意。”
我的心霎時沉入了從極淵。
作者有話說:
雖然是個背景板,連配角都談不上,但孟凰在我的設定裡,反正我回頭看的時候她好像已經被我給寫成了一個超複雜矛盾的人,順心意的同時也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教徒弟也是因材施教,畫風截然不同。
第256章 第二章人販子·人心
阿莯道:“不過我的神宮裡的私人寶庫可以自己決定。”
祖宗,說話大喘氣很嚇人的好不好?
我問:“那你有什麼?”
“你想要什麼?”
“我沒什麼特別需要的,所以想看看你有什麼合適的東西沒,我總不能讓君族吃虧。”我說。
阿莯報出了一長串的名字,真特喵的富有,然而悲催的是全都比不上這枚養魂玉的價值,便是我想湊合一下,她開出的籌碼裡最為出色的幾樣又偏偏是君族拿了也沒什麼用的,我要真做這麼個交易,能將君族各個分支的首領給氣死。
我最後只能道:“要不,你欠個人情算了。”
阿莯顯然很有自知之明。“我的人情這麼有價值?”
一個上神的人情自然是極有價值的,但跟養魂玉一比的話,完全沒法比,這可是盤古世界甚至整個周邊世界群唯一一枚能夠幫助修復神魂的寶物,因此我說:“養魂玉只是借你,要還的。”
阿莯點頭:“行。”
阿莯與少凰如何談的我不得而知,反正我最後得知的結果是少凰接受了養魂玉,但她不打算既往不咎,她唯一能保證的就是,她不會親自出手,並且只會做一次局,若是人族能夠破局,她自會既往不咎,另,襄仲她也不能保證,畢竟,襄仲的情況,不讓他做點什麼發洩,只會出更大的事,不過她保證會按住襄仲,讓襄仲只有一次出手復仇的機會,不論成功與否,事後都不得不死不休的繼續打擊報復。
這生意談的,我很是感慨。
阿莯道:“養魂玉雖珍貴,但不論怎樣的珍寶都大不過少凰的榮耀與美德。”
我茫然。“她有這兩樣東西?”
“王的榮耀與美德是子民的利益。”
我秒懂。
若是因著養魂玉而對犯罪者輕拿輕放,那麼等於向犯罪者妥協,表示以後不論做了什麼,只要事後有人願意替其拿出補償,一切都可以既往不咎。若是如此,同樣的事情必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這是人性所註定的,不論事後怎麼補償,本身都是賺的,而古神類的壽命不管拿什麼換都不虧,同理,對於失去生命的古神類而言,拿什麼來換都是虧。
想要制止一種犯罪無休無止的重複上演,最好的辦法便是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的事時便施以雷霆手段,怎麼血腥殘忍就怎麼來,越殘忍越好,人道主義,那是用來說的,不是用來做的,就算用來也不是用來跟罪人做。
想來,當年少凰在夏王朝施時公報私仇的計劃滅絕人族也是此種想法,不把人打殘打死了,沒法殺雞儆猴,哪怕最後被人攪了局不能打死,她也堅持砍掉那隻雞的四肢,把它做成雞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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