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人在lpl,我的奮鬥!》第65章 :股權!(2)

作者:青石離·5天前

至於「隊伍晉級解鎖30%」這一條,他就更不會有意見了。

一家LSPL俱樂部,和一家LPL俱樂部,誰的價值更高?這是個不需要回答的問題。

換言之,只要他能帶隊打進LPL——以兩人承諾的投入規模來衡量——第一年,他就足以邁入千萬富翁的門檻。

一千萬。

雖說這筆錢中絕大部分沒辦法立即變現,股份價值也不能簡單按帳面數字來計算,可即便如此,那背後的恐怖含金量也已經足夠說明問題了。

至於那最後20%需要等運營滿一年才能解鎖?

傅時衍在心裡笑了一聲——拜託,我都帶隊打進LPL。確定待在這個俱樂部有搞頭了,我該關注的,難道不是如何去拿到股權池裡剩下的那部分嗎?

「好好好,只要股權這塊沒問題,那咱們就可以著手籤合同了!」

齊聲滿臉興奮,迫不及待地搓了搓手,轉頭看向莫梓曄,「老莫,你讓你助理那邊趕緊把合同送過來,別磨蹭了。」

「嗨,急什麼!」

莫梓曄擺了擺手,語氣反倒比方才鬆快了許多。得到傅時衍的肯定答覆之後,他像是終於卸下了一塊壓在胸口的石頭,整個人往椅背上一靠,神情舒展了不少。

「都是自家人了,籤合同的事晚上再弄也來得及。」他抬手指了指兩人,「咱們先把其他方面也捋清楚,別回頭簽完了再扯皮。」

莫老闆口中的「其他方面」,自然是指俱樂部管理的權責劃分。

核心原則倒也簡單明瞭,三方各司其職——

電競事務,由傅時衍全權負責日常管理與經營,戰隊怎麼帶。比賽怎麼打,他說了算;

資金保障與商業延伸,交給齊聲去操心,錢的事。贊助的事,他來張羅;

至於莫梓曄自己,則負責整個俱樂部的統籌協調,在重大決策上兜底。

三方共同協商重大事項,杜絕權責不清。推諉扯皮的後患。

傅時衍重點關注了一下自己這部分權責的邊界。

仔細看完之後,他心裡暗暗鬆了口氣。

權利方面,莫老闆兩人都沒有因為管理範圍從「戰隊」擴充套件到「俱樂部」就生出爭權的念頭。

整體的運營模式,依舊同現在BJBS的運作方式如出一轍——莫老闆負責後勤保障,其他所有核心事務,統統交到他手裡。

具體來說,包括但不限於;

訓練基地的日常管理。選手的招募與解約。教練團隊的組建。日常訓練的安排。戰術體系的制定。賽事的報名與統籌……凡此種種,皆由他一人全權拍板。

在俱樂部的重大決策上,尤其是人員變動方面,自己擁有核心話語權;

此外,他有權自主組建管理團隊,在合理調配俱樂部資金用於日常運營。訓練。選手薪資等方面,只需按財務制度進行報備即可,無需層層審批。處處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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