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協律郎》第310章 太樂署督課(1)

作者:衣冠正倫·3天前

第312章 太樂署督課

開元初年當今聖人將太常寺的執掌加以調整,保留了太常寺的雅樂職能,一部分俳優百戲等散樂則轉移到了左右教坊。

但太常寺的坐部。立部伎仍然保留了教習和排演各種風格樂曲的職能,並且在太樂署中不間斷的進行教習。

協律郎的職能之一,就是當太樂。鼓吹二署教樂時由旁監試,督察課業。

張岱在李朏的帶領下來到太樂署館堂,剛一入門便有各種各樣的樂曲和樂器演奏的聲音環繞耳旁,並有男男女女音聲人在那裡演唱曲目。

歌舞聲色表演固然賞心悅目,但太樂署教樂的情景卻談不上有多美觀,一則各種樂曲演奏雜亂無章,夾雜在一起越發的吵鬧,二則學習的伶人們也都是素面布衣。乏甚修飾。

「太樂署所教授不只是在京伶樂,還有諸州番上樂戶。這些樂戶通常技法粗鄙。不諳禮樂,但識操弄樂器而已,須得從頭傳授,旬月考課,待其學成而歸,自將禮樂播於天下州縣!」

李朏向張岱講解著太樂署的教學內容,太常下屬的伶人們基本都有一些禮樂底子,即便是新進的樂戶子弟也有耳濡目染的家學基礎,因此主要教學物件就是諸州番上樂人。

他一邊說著,一邊將太樂署教樂的課綱找來遞給張岱,張岱大略一瞧發現這些樂人們學樂可不只是哼哼啊啊。吹吹打打那麼簡單。

他們學習的任務非常重,雅樂。清樂。燕樂以及諸胡部樂統統需要學習,每個月需要學成的曲目便多達十幾首。

這些樂曲長一些的要演奏幾個時辰,短一些的也要數刻鐘,而且樂曲通常是要由各種樂器合奏,規定時間內不止要學會自己的的樂器,也要融入進整部曲目當中去。如果規定時間內完不成任務,便要受到一定的懲罰。

「張協律請安坐此間,招伶人來為試課!」

館堂內各種雜音輕了一些,李朏抬手示意張岱坐在堂中側上方的席位,然後便招一部立部伎登堂表演曲目。

這一部伶人二十幾員,男女都有,各自都手捧一種樂器,登堂後在指揮下各自站定,然後便望向張岱所坐的方向。

張岱得了李朏的提醒,抓起案上一面竹柄的小旗拿在手中高高舉起,然後堂上的樂人們才開始進行演奏。

這就是所謂的舉麾節樂,來日正式表演的時候,張岱作為協律郎,便需要帶領這些伶人們登堂到指定的位置,他舉麾之後,樂人們便開始演奏,落麾則結束演奏,倒是不需要像後世交響樂團一樣做那麼多動作。

張岱對於古代聲樂也只是瞭解一些皮毛,而且還多有後世人以訛傳訛的謬誤,本身並不熟悉樂理。不過作為協律郎,倒也並不需要他深諳音樂,太樂署中自有樂官負責專業的事情,而他只需要負責監督獎罰。

太樂署中伶人也分等級,一般的只是稱作音聲人。又或舞郎。女伎等,資歷深。技藝純熟的,能夠通曉一部或數部大麴演奏的,則被稱為太樂供奉,太樂供奉一般就是樂隊中的核心成員。

再高一等為太樂助教,已經可以參與到樂隊日常的教學和管理工作中,不再是普通的伶人。

太樂助教經數考之後晉升為太樂博士,太樂博士再經數考可授散官,即成為了入品的官員,但是隻能在太樂署內任職。

有了散官的太樂博士再經考秩之後,便可升遷為樂正。樂正之上為太樂丞。太樂丞之上為太樂令。

伶人出身者任職太樂令,便達到了職業的天花板,除非擁有特殊的機緣,否則很難突破出去獲得更高的官職。

張岱他們昨夜造訪的那個任智方,便任職右教坊樂正,屬於教坊中的高階樂人,但實際上仍然未脫樂籍。跡同奴婢。

張岱雖然不通樂理,但也有專業人才輔佐,當一曲奏罷,他放下手中的麾旗,自有一名太樂博士入前指出剛才所演奏的錯誤:「笙手入樂晚三拍,合殺時瑟聲亂調……」

凡所被點出的樂人,全都神情忐忑的走出隊伍,然後便有一名樂正入前檢點是否有遺漏,並將犯錯的樂人記錄下來,隨他們的課業名單一併送上前來。

張岱只需要坐在席中,待到名單送上後,對照一下這些犯錯之人學曲的時間。以及錯誤的大小,從而做出施以何種懲罰。

懲罰分為加作。笞。杖。除名等等,加作就是增加練習的時間和次數,如果完不成便不準休息。笞杖都是體罰,只是工具不同。除名就是直接剝奪其伶人戶籍,發往司農等各處去從事更加卑賤勞累的奴役。

張岱初初主事,倒也不打算給自己塑造一個嚴酷的形象,見這些伶人們犯的錯誤都不算大,因此便都只是判處加作一到兩次。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