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楠融合了兩世的記憶,這一路上,他開始整理那部分全新的記憶。
這個記憶的原主陳楠在十五歲那年父母雙亡,從此以後變成了街溜子。
家裡的幾畝薄田早就被他賣了,這些年他就靠著給地主打短工過活。
手裡有點錢就去城裡的賭坊玩兩把,贏了就去青樓找姑娘,輸了就回家喝水度日。
反正就這麼渾渾噩噩的也沒餓死。
半個月前,原主賺了點錢,他立馬跑去城裡的賭坊,結果輸得一乾二淨。
他直呼晦氣,這回去不了青樓,只能回家靠右手忙活了。
從賭坊出來時,他在街上看到一個長得像仙女一樣的姑娘,頓時色心大起,走上前對姑娘進行“言語調戲”。
其實原主倒也沒那個色膽去對那姑娘做什麼,只是想過過嘴癮罷了。
平時他在村裡就沒少逗那些年輕少婦,看到那些少婦臉紅著躲開他就有一種滿足感。
不巧的是,這一次他調戲的是一個“硬茬子”。
原來那個姑娘是縣太爺的小妾,閒來無事上街逛逛,身後不遠處還跟著幾個護衛。
原主剛說出兩句帶顏色的話,那姑娘就大喊一聲:“來人啊!”
下一刻,四個身強體壯的護衛就衝了上來,把原主給當場拿下,送到縣衙直接就給判了。
按照本朝律法,言語調戲良家婦女一般也就是笞刑50下。
但因為原主調戲的是縣太爺的小妾,縣太爺直接按強姦罪判了充軍。
路上走了十五天的時間,直到昨天晚上才走到這個鬼地方。
陳楠心裡都罵了一萬遍!
這天殺的玩意兒,連縣太爺的小妾也敢調戲,真是作死啊。
現在好了,把他給坑了。
之前陳楠還擔心自己在現代乾的事會連累那個傢伙呢,現在看來還是還是擔心擔心自己吧。
在古代,充軍和死刑基本上沒什麼區別,甚至比死刑還要慘。
因為死刑一刀就了結了,而充軍卻要一直受非人的折磨,最後的結局也大機率是個死。
充軍可不是參軍,每天都要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動輒要被士兵鞭打,有戰事的時候還得去當炮灰,直到累死或戰死那天拉倒。
幾乎永無出頭之日。
之所以說“幾乎”,是因為凡事無絕對。
如果立了戰功,囚犯也是可以被編入正規軍的。
只是囚犯想要立功,難度太大,一千個囚犯裡未必有一個能出頭,能出頭的都是天選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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