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站在他旁邊的那個女人,身材高挑,穿著米色風衣,長髮披肩。
冷豔的面容在溫哥華秋日的陽光下顯得有些蒼白,但嘴角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
李白潔。
吳孟傑盯著照片上那張熟悉又陌生的面孔,眼神冷得像刀子。
照片的背景是溫哥華秋天的楓葉林,紅黃相間的楓葉在陽光下燦爛得像一幅油畫。
跟照片裡那個溫馨的四口之家相得益彰。但他注意的不是這些。
他的目光死死地鎖在李白潔身邊那個男孩身上。
那是個五六歲左右的男孩,穿著一件藍白相間的棒球服。
手裡拿著一個冰激凌,正對著鏡頭咧嘴笑。
男孩的五官比同齡人更深邃一些,鼻樑挺直,但眉宇之間卻透著一股吳孟傑怎麼也無法忽視的熟悉感。
算起時間,這應該就是李白潔肚子裡面那個孩子。
可看著那五官。面孔,吳孟傑意識到不對勁。
不對。
這孩子不是他的種。
都說女人的第六感最準,可男人的眼睛毒起來比CT還厲害。
吳孟傑這輩子閱人無數,看臉識人是他最拿手的本事。
當年在廟街賣水貨表,他掃一眼對方的穿著談吐就能判斷這個人能不能當冤大頭。
後來在股市上,他只要看一眼財報裡的異常數字就能嗅出哪家公司有貓膩。
此刻他看著這個男孩的笑臉,心裡的算盤珠子噼裡啪啦地撥著,越算越覺得不對勁。
那眉眼跟黑鬼俊小時候簡直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寬額頭。招風耳。微微前凸的門牙,還有笑起來時右邊嘴角往上歪的弧度,全都一模一樣。
他忽然想起當年黑鬼俊總是有事沒事往騎樓跑,幫他給李白潔送湯送藥送檔案,每次回來都紅光滿面。
他當時只當是阿俊替他分憂,現在看來這個憂分得也太到位了。
他抽出第二張照片,還是那一家四口,在某個社群公園裡,李白潔坐在長椅上看著遠處的湖面。
黑鬼俊正在教男孩騎腳踏車,小女孩坐在草地上玩著布偶。
第三張,他們在一家中餐館裡吃飯,桌上擺著燒鵝和叉燒,男孩正在給小女孩夾菜,舉止親暱,顯然是一起長大的親兄妹。
第四張,黑鬼俊獨自走出溫哥華市中心一棟寫字樓,西裝革履,手裡夾著一個公文包,看起來像是剛談完什麼生意。
吳孟傑把報告從頭翻到尾,裡面有這家人的詳細住址。黑鬼俊的工作情況。孩子們的學校資訊,甚至連他們每週幾去哪個超市採購都列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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