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悍匪,從草莽到元首》第142章 登報戰西安(1)

作者:不共海棠·4小時前

登報宣戰西安,

都督府書房。王遠山捏著手裡的《新民叢報》,指節捏得發白,頭版斗大的標題扎得人眼疼:《井勿慕正告陝省都督王遠山:棄暗投明,勿自絕於天下》。旁邊的親衛隊長趙雷看得火冒三丈,“啪”地一拍桌子:“這姓井的也太狂了!真當我們陝省是軟柿子?他說讓放同盟會的人就放?還什麼一筆勾銷,他算老幾?”王遠山把報紙往桌上一扔,抬眼掃過屋內站著的幾個人:律政部部長李元鼎,警務部部長許誠,還有負責財政的李承業。“都說說,現在這事怎麼處理。”李元鼎先開了口:“都督,井勿慕這是故意把咱們架在火上烤。他明著是喊話,實則是挑動城裡的同盟會殘餘還有哥老會的人鬧事,咱們要是沒動作,過不了三天,街上肯定全是遊街演說的,到時候局勢一亂,他正好藉著由頭打進來。”許誠緊跟著點頭:“李部長說得對!最近局子裡己經抓了好幾個私下串聯的,都說是南方那邊給了錢,讓他們上街喊口號,就等咱們一亂就裡應外合。現在最要緊的是先把街面上的口子扎住,不能讓他們隨便聚,也不能讓那些報紙跟著瞎起鬨。”王遠山指尖敲了敲桌面,沉思兩秒:“沈硯秋,明天一早我要看到我們的報紙上公示勞工營裡那些同盟會,哥老會的罪證。告訴世人,既然敢無視律法那就要承擔相應的代價,不能因為要推翻清廷,就把犯罪份子,地痞無賴給放了,任由他們再禍害地方!新社會不搞大赦天下那一套,那是在開倒車!李元鼎,我給你一天時間,整兩個條例出來。第一個是公共治安的,凡是十人以上的聚會、演說、遊行,必須提前三天到警務部報備,要寫清楚事由、路線、負責人,還得有本地靠譜的商號擔保,沒報備就聚的,一律按滋事算,首接驅散抓人。還有公共場合亂說話的,沒有實證的全算謠言,鬧得輕的罰款,鬧得重的首接關,別手軟。”“是!”李元鼎連忙拿筆記下。“第二個是管報紙的。”王遠山眼神冷了冷,看向沈硯秋“現在這些報館為了賣報什麼都敢登,再不治就要翻天。你記清楚:以後開報館、發報紙的,必須到警務部登記者發行人和編輯的真實資訊,還要交五千銀元的治安保證金,以後要是登了違禁內容,保證金首接充公,執照吊銷。陝省境內記者必須有軍政府發的採訪證,沒證的首接按匪諜抓,報館敢用無證的人,掌櫃和主編一起連坐。還有,所有報紙印之前,清樣必須先送警務部查,軍政、外交的訊息沒經過官署允許的,一律不準登,敢私自登的,主筆抓起來,報館首接封了。”李承業皺了皺眉:“都督,五千銀元的保證金是不是太高了?現在小一點的報館全加起來也值不了這麼多,會不會鬧得太厲害?”“鬧?”王遠山冷笑一聲,“鬧才好,正好看看哪些是屁股坐歪的。真要是隻想好好辦報的,五千銀元拿得出來,也不會亂登東西。那些拿不出來的,本來就想著靠譁眾取寵鬧事,正好一鍋端了,省得留著給井勿慕當喉舌。”許誠一拍大腿:“高!還是都督想得周到!有這兩個條例在手,我看誰還敢在街上亂鬧,哪個報館還敢亂登那些亂七八糟的話!”“還有個事。”王遠山頓了頓,看向負責對外聯絡的周衍,“你安排人,去天津、上海找幾個靠譜的商人,出錢讓他們秘密開報館,不用掛咱們的名。以後南方那邊放什麼謠言,咱們就跟著懟回去,別光讓他們一張嘴胡說八道。筆桿子這個東西,咱們不抓,就全跑到敵人手裡去了。”“明白!我下午就安排人去辦!”周衍立刻應下。趙雷還有點氣不過:“都督,就這麼放過井勿慕?他都騎到咱們頭上拉屎了!要不我帶一個營的人,先把潼關守住,他要是敢來,我首接給他打回去!”“急什麼。”王遠山擺了擺手,“他現在就是想激咱們先動手,好佔個‘出師有名’的由頭。咱們先把家裡的事理順了,他真敢來,我讓他有來無回。”幾個人正說著,門外的傳令兵突然急急忙忙衝了進來,手裡攥著一封電報:“報告都督!隴東急電!”屋裡幾個人瞬間臉色一變,王遠山“騰”地一下站起身,一把抓過電報,只掃了一眼,瞳孔驟然縮緊。窗外的風猛地刮起來,吹得桌上的報紙嘩嘩作響,井勿慕那篇檄文的最後一行“望君三思,勿自誤”幾個字,被風捲得皺成了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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