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混蛋老頭的救贖之路》第 173章 我要戴罪立功(1)

作者:偏愛年代文·18小時前

面對著臺下群情激憤的人群,龐奎志和王會強還好一些,後來吸收的外圍人員一個個臉色煞白,渾身抖得像篩糠一樣。

要不是身後有公安架著,絕對會癱倒在舞臺上。

這幾年批評大會開的多,他們也沒少湊熱鬧,甚至有些麻木,覺得批評大會也就那麼回事。

有些批評物件會抖成一團,更甚者還會失禁,他們還嘲笑別人膽小。

今天輪到他們站在這裡,成為了被批評的物件,他們才能感受到這種令人窒息的壓力。

龐奎志的上級敗逃以後,龐奎志沒有經費,吸收的都是些底層人民。

跟著開開會,表表決心,沒個月混點月俸還行,真有點什麼事,馬上原形畢露。

“還不快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人民的審判。”

剛才還和顏悅色的主持人,面對敵特分子時,瞬間化身怒目金剛。

“我交代,各位領導,同志們,跟他們攪和在一起不是我的本意,我也是被逼的。

我們家人口多,正式工少,所以定量糧也少,日子過得一首緊巴巴的。

從小我就是飢一頓飽一頓的,為了填飽肚子,慢慢的我就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毛病。

我十五歲那年,聽說馬家衚衕有一個二初中的老師,一個人獨居。

白天要去學校,家裡一個人也沒有,我就動了小心思,想著去偷點糧食下鍋。

結果我去那天,他沒去學校,正好把我抓了個現行。

他揍了我一頓,還說要把我送去坐牢,我就求他放我一次,讓我幹什麼都行。

他說放我一次也行,不過以後都要聽他的,只要我表現好,不但不會送我坐牢,還會每個月給我錢。

當時我是不相信的,覺得不會有這麼好的事能落在我頭上,但我還是答應下來,想著能把眼下糊弄過去就行。

他問了我叫什麼名字,住在哪裡,家裡還有什麼人,叫什麼,是幹什麼的,然後都記在了紙上。

放我走的時候,他要求我每個月初一都要到他家裡來開會。

如果我不聽話,就把我偷東西的是告訴我爹的工作單位,讓我們全家都被人戳脊梁骨。

開會的時候我才知道他是特務,王會強還掏出槍嚇唬我,他說我要敢舉報,他就會殺了我全家。

各位領導,我說的句句屬實,我真的是被他們逼的呀!”

劉三娃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

“各位領導,我叫許大壯,外號叫許疤癩,沒有正式工作,在解放路擺了一個修鞋攤。

我跟他們攪在一起,一件壞事也沒幹過,為了就是每個月十五塊錢的俸祿。

這兩年龐奎志發不出錢來,我己經很少到他家裡去了。

領導,我知道錯了,我們一家老小,全靠我的修鞋攤活著呢,我要是被斃了,我們一家都得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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