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廳裡暖意融融,茶香嫋嫋。
周佳怡坐在沙發一側,背脊挺得筆直。這樣的場合她經歷過太多次——父親是海關關長,母親是高校黨委副書記,她是那個永遠拿得出手的女兒。
研究生畢業那年她拿到頂尖律所的錄用資格,但父母態度強硬。周母說“女孩子進體制,三十歲熬到中層,六十歲安穩退休”,周父沒說話,只把茶杯往桌上一頓。一聲悶響,沒得商量。她把offer刪了,考了法院。
張浩然是她的同班同學,家境好,成績好,長相好。大二上學期兩人在一起的。他見過她父母很多次,一直很喜歡,她不知道為什麼一切都好好的,一談到結婚,馬上變了。
“不行就是不行。”周父說,“你別想遠嫁。”
“他從來沒說要回浙江。他就留在北京。”周佳怡說。
“他現在是不回浙江,十年後呢,二十年後呢。”周母補了一句,“你早晚會跟他回浙江。他獨生子,他爸媽怎麼辦?人家想不想孫子?你到時候走不走?”
“我不想聽你們說,他說留在北京,就是留在北京”
“他現在說留,你信?十年後他想走,你怎麼辦?”
“你們不讓我去律所,我進了法院還要怎麼樣,現在還要我怎麼樣。”周佳怡紅了眼眶。
父親拍案而起:“不行就是不行,我說不不行就是不行。周佳怡,你如果敢偷偷跟他走,就永遠別回家了。”
周佳怡站起來“好,這你說的。”甩門走了。
她哭著去找張浩然。敲門的時候手在抖。他開門,看見她紅著眼睛,沒有意外。
“別哭了,”他把她拉進來,邊給她擦眼淚邊說,“我不會回杭州的......我就在北京陪你一輩子,我們一起想辦法。”
兩個星期裡,他照常陪她吃飯。接她上下班,陪她逛街。
兩個星期以後,張浩然給她發信息分手。
那天周佳怡在他樓下等了兩個小時。
路燈昏黃,九樓窗簾透光。她撥了三十幾次,一次沒接。
前四十分鐘她來回走,步子亂了又整,整了又亂。後來她開始背法條——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背到一半卡住了,數額較大是多少?此刻想不起來。
第五十五分鐘,一隻飛蛾撞燈罩,撞了十幾下沒進去。
一個半小時後她把手機收進口袋。抬頭看那扇窗。燈光還是暖黃的,但她忽然覺得那光跟她沒關係了——它隔了九層樓,她夠不著。
兩個小時整。她轉身走。
走了七步,鞋帶散了。她蹲下來系。系完站起來的時候想:他不會下來的。
如今,張浩然則在頂尖律所踏實積累,已是重點培養的青年律師。周佳怡身處法院,日常整理案卷。草擬文書。協助庭審。倆人偶爾在工作中相遇,言語間客氣得像陌生人。但有一次庭前會議,她遞材料時和他指尖碰了一下。他頓了半秒才抽回手,像被紙割了似的。
同學群裡三對結婚的,兩對在鬧離,一對在爭孩子。她刷過去,手指沒停。
所以當父母提起相親,她心中半點波瀾也無。相親物件是江軍長的兒子,現任某團連連長。
江。周兩家是幾十年世交。江父與周父是出生入死的戰友,早年同住一個大院,後來周父轉業離開北京,直至調回,老戰友之間又親密起來。
江屹——就是她的相親物件。軍校畢業後從排長做到連長,每一步都是自己掙的,他最煩別人提他爸是軍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