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下那張紙,繼續。
“第三,三地基地。三亞。杭州。成都,每個都有實體場地和運營記錄。孫國富花了兩百萬裝修成都基地,開業三個月關停。公訴人說這是包裝——包裝不需要花兩百萬裝修,包裝不需要關停後還留在原地配合調查。”
張浩然翻了一頁資料夾。
“以上是定罪層面。下面說量刑。”
“編號015.孫國富家屬變賣房產,退賠480萬,已匯入法院賬戶。賣的是最後一套房。這是他全部資產。”
“編號016.資金用途明細表.3174萬募集資金中,孫國富個人消費只有120萬,佔總金額的3.8%。其餘全部投入基地建設。員工工資和專案返利。本案應認定為單位犯罪。”
他把兩張紙遞上去。程法官接過來,看到那張A3表上的3.8%被熒光筆標了。
“認罪認罰具結書已簽署。退賠已到位。單位犯罪證據鏈完整。”
張浩然合上資料夾。
“公訴人指控集資詐騙,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請法庭依法改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並在框架內給予最輕量刑。”
他坐下。
法庭安靜了五秒。
陳立站起來。翻了一下面前的材料,又合上,停了兩秒才開口。
“關於風控會記錄,我方對證明力有異議。會開了,記錄做了,但三次會議末尾都沒有“停止募集”的決議。錢繼續收。”
“關於退賠,480萬對2100萬缺口,比例有限。”
他頓了一下。
“但公訴方認可以下幾點:新證據真實,單位犯罪有一定證據基礎,被告確有悔罪和退賠行為。”
“公訴意見調整為,請求合議庭綜合考量,依法裁判。”
他坐下。
程法官看向張浩然:“辯護人還有補充嗎?”
張浩然站起來。就一句。
“公訴人剛才認可了悔罪和退賠。請合議庭在量刑時依法考量這兩個情節。”
他坐下。
程法官沉默了兩秒,然後看向被告人席:“最後陳述。”
孫國富站起來,手扶著被告席的桌面,指節發白。
“我承認收了錢,承認經營失敗了。但我沒有一天想過要騙誰。我媽也住過養老院,我知道那些老人把錢拿出來有多不容易......”
他停了一下,下意識地。飛快地瞥了一眼辯護席
“我認罪。就是能不能......判輕一點。我知道沒臉說這個話。”
。了下坐,完說富國孫
”。判宣日擇後議評庭議合。庭休“:宗卷上合後然,說要話多更有沒他認確,秒兩了等法程
。下落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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