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她。
然後我拿出手機,翻出一張照片。
照片是十五年前拍的。我蹲在她對面,她低著頭在寫信,信封放在桌上,第一行字露在外面。
我把手機螢幕轉向她。
“你看這個。”
她低頭看了一眼。
照片裡,信封上的第一行字寫著——
“給十年後的自己——如果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了,那說明......”
後面的字被她的手擋住了,看不清。
但開頭這幾個字,很清晰。
“如果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了。”
空氣安靜了。
“方知意”看著那張照片,沒有說話。
我看著她。
“你剛才唸的,沒有這一句。”
她沉默了三秒,然後笑了。
“哎呀,我記錯了嘛,十五年了,誰還記得自己寫了什麼。”
“那你自己寫的信,你念不出來?”
“年年,你是不是太緊張了?我生完孩子記憶力下降,很正常。”
她笑著把信封放進包裡。
“我回去再看看,可能是我念漏了。”
我也笑了。
“好,你回去看看。”
她轉身往前走,腳步比來時快了一點。
我站在原地,看著她走遠的背影。
她走路的姿勢跟方知意一模一樣。她說話的聲音跟方知意一模一樣。她笑起來的弧度,跟方知意一模一樣。
但她不記得自己十七歲寫的信。
方知意十七歲那年,寫這封信的時候哭了一整個下午。她跟我說,她把這封信背下來了,因為“這是寫給她自己最想說的話”。
。忘會不,人的來下背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