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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約她去逛街。
她說好久沒一起逛了,把孩子丟給月嫂,高高興興地出來了。
我們在商場走了兩圈,她試了幾件衣服,我也試了幾件。路過鞋店,我說想看看平底鞋,她跟著進來了。
我坐下來試鞋,她也坐下來。
她脫了鞋,左腳踩在試鞋毯上。
我低頭看了一眼。
左腳小趾的指甲,是完整的。
光滑的,圓潤的,沒有分瓣。
我盯著看了兩秒,抬起頭,她正在看手機,沒注意到。
我把自己那兩隻鞋試完,買了兩雙,她也買了一雙。走出鞋店,我說:“你還記得軍訓那會兒嗎?你腳磨成那樣,走路一瘸一拐的。”
她笑了:“記得啊,那鞋太硬了,我穿了兩天腳就廢了。”
“你左腳小趾的指甲後來長好了嗎?”
她愣了一下,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腳——穿著鞋,看不見。
“長好了吧,這麼多年了。”
“我記得你那時候說,它分了兩瓣,一直沒長回去。”
她想了想,笑著說:“你記性也太好了吧,我都忘了。”
我笑了笑,沒再說話。
晚上回到家,我給她發了一條訊息。
“你右手那個疤,怎麼沒了?”
她回得很快。
“雷射祛疤,你不知道嗎?我去年做的,做了一整年,總算消乾淨了。”
我盯著螢幕。
雷射祛疤。說得通。現在的醫美技術,確實可以把疤痕做到幾乎看不見。
但——
腳趾甲分兩瓣,不是雷射能解決的。
那不是皮膚表面的東西,是指甲板的生長形態。
我放下手機,翻出昨天那張軍訓的照片。放大,她的左腳小趾,指甲明顯分成兩瓣,中間有一道淺淺的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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