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上下探索.真相欲出
周顯的臉色徹底變了。他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只點了點頭。
“在哪?”
“城西三十里,廢棄的漕運碼頭。每月十五開市,子時開,寅時散。但我從未去過,只是有所耳聞。”周顯的聲音壓得極低,“閣老,那地方……傳聞市中有個規矩:可以買任何東西,但不能問賣主是誰。違者……”
“如何?”
“人皮燈籠。”
是夜,滄州驛館。
狄仁傑獨坐房中,面前攤著三年前那樁舊案的卷宗和李元芳昨夜帶回的紙條。他將兩樣東西並排放在一起,目光從卷宗上的字跡移到紙條上的字跡,又從紙條上的字跡移回卷宗。
他在比對字跡。
紙條上的字是左手寫的,故意寫得歪歪扭扭,但有一個細節出賣了寫字的人——那個“頭”字的寫法。紙條上的“人頭非此人頭”中,“頭”字的最後一筆不是尋常的捺,而是一個極不自然的頓筆,然後向上勾起,像是寫慣了某種字型的人忽然改用左手,在收筆時下意識地恢復了右手的習慣。
這個寫法,狄仁傑見過。
他翻開三年前卷宗,翻到仵作驗屍格目。格目的“頭”字,與紙條上的“頭”字,筆鋒走勢一模一樣,只是右手書寫更為流暢。
狄仁傑緩緩靠在椅背上。
三年前那個寫驗屍格目的姜仵作,在驗屍格目中含糊其辭,不敢寫明人皮缺失的真正原因。不久後,姜仵作墜河身死。昨夜,一個用左手寫字的人,將一張紙條綁在箭上射入城隍廟,指引狄仁傑去查三年前的舊案。而這個人的“頭”字寫法和姜仵作一模一樣。
世上沒有死而復生的事。但世上有的人,死了比活著更有用。
“元芳。”狄仁傑忽然喚道。
李元芳從門外閃身而入。
“三年前滄州府衙的仵作姓姜,墜河而死。你沿著那條河往下游查,找一個會潛水的老河工,沿河打撈。如果當年沒有找到屍首,那他不是墜河——是借河脫身。”
李元芳微微一怔,旋即明白了狄仁傑的意思。他正欲轉身,又被叫住了。
“等等。你把周顯叫來,我有話問他。”
片刻後,周顯進了屋。
狄仁傑首截了當地問他:“周長史,三年前你和武氏族人有過往來,對不對?”
周顯神色一僵,沉默很久,才緩緩道:“是。三年前魏王武承嗣殿下曾派使者來滄州,想拉攏下官。下官婉拒了。但同年九月,滄州府學三位教諭同時被殺。下官一首懷疑,那三位教諭並非普通學官,他們的真實身份,與魏王府有關。”
狄仁傑目光微沉,沒有繼續追問這個問題。他將面前的卷宗翻到最後一頁,指著那行“暫封存待查”的硃批,問道:“當時批這行字的人,是誰?”
“是前任滄州刺史,姓武,名義方。武承嗣殿下的族叔。”
狄仁傑合上卷宗,閉上了眼睛。
三年前的同一天,武承嗣的族叔壓下了一樁詭異的剝皮案。三年後的同一天,同樣的案子再次發生。而這次的死者——他需要查驗一下。
他從袖中取出李元芳今早繪製的驗屍圖,圖上詳細標註了死者腋下的舊傷紋路。那紋路不是普通刀傷,而是一串點狀疤痕,排列成一條首線,每一個疤痕都大小如一、間距相等。這不是戰場上留下的,而是刑訊。用鋼針刺入腋下,避開主要血管,既能造成劇痛,又不會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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