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的共享客廳》第7章 誰的責任(2)

作者:婆婆的共享客廳·10小時前

“我以前覺得記得越多,照顧得越周到。”她說,“現在看來,有些事不該記。”

許苗抱了她一下。

我站在兩步外,沒有把這幕解釋成和解。她們之間有真實的救助,也有需要修正的控制。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

晚上,周嶼來值班宿舍找我。

他拎著新鎖芯的包裝盒,像拿著一份成績單。

“都換好了。你什麼時候回家?”

“我沒說換完鎖就回。”

“那還要我怎麼樣?”

這句話讓我確認,他仍把修復理解成通關任務。

我遞給他一張紙。

三個月分房整頓;每兩週一次婚姻諮詢;任何一方帶客回家必須獲得另一方明確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替對方承諾時間、財物和勞動;婆婆不持長期鑰匙,緊急備用鑰匙封存物業。

最後一條:三個月後根據履行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婚姻。

周嶼看到最後,臉色變了。

“你這是拿婚姻威脅我。”

“不是。是告訴你,我繼續婚姻需要什麼。”

他捏著紙坐了很久。

“我媽一個人住,會害怕。”

“那是她要面對的生活,不是我必須開放家門的理由。”

“家裡安靜得嚇人。”

這是他第一次說出真正的恐懼。

父親突發心梗那晚,家裡沒人說話,只有掛鐘走了一夜。從那以後,他和婆婆都習慣讓電視、客人和鍋碗聲填滿房間。

我理解了。

但理解不再等於答應。

“安靜可以在諮詢裡談。”我說,“鑰匙不能再用來堵住安靜。”

他最終在紙上籤了名字。

我沒有回家。

規則剛寫下來的時候,最需要的是讓它先活過第一個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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