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來了。
她上車,報了地址,靠在後座上閉了一會兒眼。腦子裡很亂,沈清漪要來這件事像是一塊石頭扔進了池塘裡,水面上全是漣漪,一圈一圈地盪開,碰到池塘邊又蕩回來,怎麼都停不下來。她想起很多事,想起大學時候她們兩個一起看的那些電影,想起畢業那年的夏天,想起沈清漪結婚那天她當伴娘,穿著一條紫色的裙子站在酒店大堂裡,看著沈清漪挽著父親的手臂走過那條鋪滿花瓣的路。
沈清漪那天特別漂亮。林小枝從來沒有見過她那麼漂亮的樣子,眼睛亮得像是有水光在裡面轉,臉上的笑容又大又真,完全不像是裝的。林小枝當時站在旁邊,看著那個笑容,心裡想的是:她是真的開心。
林小枝到現在都記得自己那一刻的想法——她覺得沈清漪嫁對人了。
但是現在,幾年過去了,她不確定了。
回到出租屋己經快八點了。林小枝給自己煮了碗麵,坐在那張搖搖晃晃的小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吃。鹽放多了,有點鹹,但她懶得起來加開水,就那麼吃完了。吃完之後她想起自己改劇本時寫的那場戲,忍不住笑了一下。
生活模仿藝術,或者反過來,誰知道呢。
她洗了碗,坐回桌前,開啟電腦準備改劇本。但她的手指放在鍵盤上,半天沒有動。螢幕上還是昨天晚上寫到一半的地方——女主角吃完那碗麵,放下筷子,從抽屜裡拿出一張舊照片。照片上是她和丈夫在大學時候的合影,兩個人站在一棵銀杏樹下,笑得沒有一點防備。
林小枝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然後把它刪掉了。
她重新打了一行字:
“女主角吃完那碗麵,放下筷子,拿起手機,給十年來最好的朋友發了一條訊息。”
她停了一下,繼續打字:
“‘我想你了。’”
發完這條訊息之後,她盯著螢幕上那西個字看了一會兒,然後把游標移開,開始寫後面的部分。她寫得比平時快,快到鍵盤的聲音在安靜的房間裡響得像是在下雨,一場又急又密的雨,打在屋頂上,打在窗戶上,打在每一片葉子上。
凌晨一點十七分,林小枝終於停下來。
她把手從鍵盤上拿開,十根手指都是僵的。她甩了甩手,拿起手機,看到沈清漪在兩分鐘前發了一條訊息過來。
不是文字,是一張照片。
照片拍的是一個行李箱,己經收拾好了,立在地板上。箱子的顏色是墨綠色的,拉桿上繫著一條舊舊的絲巾——林小枝認出來了,那是她大西那年送給沈清漪的生日禮物。
“真的來?”林小枝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再確認一遍。
沈清漪秒回了兩個字,像是一顆子彈,乾淨利落,不帶任何猶豫:
“真的。”
林小枝盯著那兩個字,忽然鼻子一酸。她想起自己之前跟沈清漪說的那句話——總得有人先做一件不那麼正確的事。現在她知道了,那句話不只是對沈清漪說的,也是對她自己說的。
她在這個城市待了快七年,寫了很多字,改了很多劇本,認識了一些人,也弄丟了一些人。她以為自己己經習慣了,習慣一個人吃麵,一個人改劇本到凌晨,一個人在深夜的路燈下走很長很長的路回到一個只屬於她自己的房間。
但是現在沈清漪要來了。
一千公里外有個人,正在為她收拾行李。
林小枝把手機放在桌上,螢幕朝上,那兩個字就亮在那裡。她沒有關燈,也沒有關電腦,就那麼靠進椅子裡,把臉埋進雙手,安靜地坐了一會兒。
窗外的風不知道什麼時候停了。
整棟樓都睡了,只有她這扇窗戶還亮著燈,像一個不肯合上的眼睛,在等著什麼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