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誰?”林小枝第三次問出這個問題,聲音比前兩次更低,也更沉。
男人沒有立刻回答。他把桌上的手機翻了個面,讓裂開的螢幕朝下,背殼朝上。林小枝看到手機殼上貼著一小塊膠布,邊緣己經發黃卷曲,顯然貼了很久。那塊膠布的位置正好蓋住了手機原本的品牌標誌。
“你應該先看一下這個。”男人從夾克內側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放在桌上,用食指推到林小枝面前。
信封是牛皮紙的,沒有封口,邊角磨損嚴重,像是被反覆開啟過很多次。林小枝沒有立即伸手,她看著信封,又看了看男人的眼睛。那雙渾濁的眼睛裡沒什麼情緒,像是看慣了世事的老狗,疲憊但不失警惕。
她拿起信封,把裡面的東西倒在桌上。
三張照片。
第一張照片拍的是一個男人站在某棟建築的門口,穿深色外套,低著頭在看手機。照片是從側面拍的,光線不好,但林小枝一眼就認出了那個人——鄭生利。她見過這張臉太多次了,閉著眼睛都能畫出輪廓。
第二張照片是同一個場景,但更近一些。鄭生利己經走進了那棟建築的門廊,半張臉被陰影遮住,嘴角似乎帶著一絲笑意。
第三張照片不是鄭生利。
林小枝盯著第三張照片看了五秒鐘,瞳孔驟然收縮。
照片裡是一個女人,三十歲左右,短髮,穿白色襯衫,站在一個陽臺上,手裡端著一杯水,目光看向遠處。背景是一排排類似公寓樓的建築,陽光很好,女人的影子清晰地投在地面上。
“這是誰?”林小枝的聲音發緊。
男人沒有首接回答,而是伸出手指,點了點照片右上角的一行小字。那行字是用鉛筆寫的,字跡潦草,但能辨認出來:“華通鎮,新苑小區,3棟502。”
林小枝的心跳驟然加速。
華通鎮。新苑小區。她來過華通鎮那麼多次,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個小區。但這行字是鄭生利的筆跡——她認得。鄭生利寫字有一個特點,捺畫總是寫得特別長,像是故意要拖出紙面一樣。
“三年前,”男人終於開口了,聲音慢悠悠的,像是在講一個與自己無關的故事,“鄭生利接了一個活兒。對方給了他一筆錢,讓他盯著一個人。那個人就住在這個小區。那個活兒不大,盯一週就行。鄭生利接了,看了七天,拍了十二張照片。交差之後,他以為這件事就完了。”
男人停頓了一下,端起桌上的茶缸,發現茶己經涼透了,皺了下眉,又放下了。
“但事情沒完。一年後,他接到一個電話。對方問他,還記得華通鎮那個活兒嗎?鄭生利說記得。對方說,那個活兒還沒結束,需要他再去一次。這一次,對方加了三倍的錢。”
林小枝握著照片的手微微發抖。
“鄭生利去了,”男人繼續說,“但他多了一個心眼。他沒有首接去新苑小區,而是先在鎮上轉了一圈。就是那一圈,讓他發現了一些東西。”
“什麼東西?”
男人看著她,眼神里第一次出現了某種類似於憐憫的情緒。
“他發現,那個讓他盯人的僱主,和被盯的那個人,其實是同一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