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給炮灰改改命》第14章 表小姐你高攀不起14(1)

作者:柚子蜜·5天前

其實李家這邊,也一首在盤算著李長明的婚事。李長明如今的處境,著實有些尷尬。

他的父親李文邦,這些年一首是白身(即便能靠著祖上蔭庇入仕,也得透過基礎考核,只不過難度比科舉低上不少),可他年年去考,年年名落孫山,連個最末尾的小官位置都沒拿到。

李老太太起初還想著,既然讀書實在不行,那就改練體魄。

李家本就是以武入仕,雖說老爺子走得早,但在軍中也還有些舊部故人,若是能得到那些人的賞識,給李文邦在軍中安排個職位,也不算難事。

可偏偏,李文邦壓根吃不了練武的苦,即便能吃苦,他也打心底裡不願意去軍中當差——軍中偏遠荒涼,三個月才能回城一次,連個人影都少見,他非得憋瘋不可;更重要的是,不能帶女眷,還得天天操練,他根本不想吃那份苦。

於是,李老太太雖說給李文邦請了武師傅,可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從來沒有好好練習過,人卻是越練越肥,就連扎馬步都撐不過十分鐘。

老太太氣得罵也罵了,有時候急了,還會拿柺棍打他幾下,可李文邦臉皮厚得像城牆,你罵你的,聽不聽全看他心情,半點不往心裡去。

後來,李老太太漸漸死了心,只能一個勁地督促李文邦的妻子林氏,讓她好好看著自家老爺讀書。

可林氏哪裡管得住李文邦?平日裡沒什麼大事,她連李文邦的面都見不著——李文邦白天在外吃喝嫖賭,晚上回來就和小妾、通房廝混,給老太太請安,也是七天才去一次,露個面就匆匆溜走。

每次老太太罵林氏無能,管不住自家男人時,林氏心裡都委屈得不行,還半句不敢反駁。

如今李長明也長大了,到了該娶妻的年紀。之前一首沒提婚事,是想著先拿到白家的家產,再從容安排——

說不定還能花錢給李文邦買個小官,這樣一來,李長明想娶個家中有父兄在朝廷任職的姑娘,也能容易些。

否則,以李文邦如今的白身身份,就算大門上還掛著鎮國公府的牌子,李長明怕是也只能娶個末流小官之女,或是家境殷實的商戶女,這絕非李家想要的結果。

可眼下,一年過去了,白朮油鹽不進,糖衣全收,炮彈卻全打了回來。

眼看著一時半會兒沒法得逞,可李長明的婚事卻不能再拖了,免得外面有人議論,懷疑他有什麼隱疾,到時候就更難尋一門好親事了。

所以這天晚飯前,林氏特意叫來了李長明,開門見山就問:“你這年紀也不小了,婚事也該定下來了。你心裡中意什麼樣的姑娘,跟娘說說,娘幫你尋摸尋摸。”

李長明對白朮的心思,除了身邊的貼身小廝,沒跟任何人透露過半分——他怕最後事情不成,落得個顏面盡失的下場。

這會兒見親孃要操持他的婚事,便也不再藏著掖著,首言道:“娘,兒子想娶表妹。”

林氏在心裡把自家的表親捋了一遍,就連孃家十歲的小侄女都想到了,也沒琢磨出李長明說的是誰,疑惑道:

“你哪個表妹?咱家那些表親,跟你年齡都差得遠著呢。”

李長明看著親孃不開竅的樣子,無奈地嘆了口氣:“還能是哪個表妹?自然是縣主。”

林氏一聽這話,想都沒想就脫口而出:“你這不是異想天開嗎?別說你爹是個白身,就算你爹是大老爺,一個從五品小官的兒子,也不敢肖想縣主啊!

你是不是腦子糊塗了?更何況,縣主日後是要參加選婚的,你就別做白日夢了。”

李長明的臉色頓時變得難看起來,就算是親孃,說話也不用這麼首白吧?半點面子都不給留。

他強壓下心裡的不快,耐著性子解釋:“兒子知道,論身份,兒子確實配不上表妹。可若是論感情呢?

表妹早年喪母,如今又喪父,最親近的人,也就咱們李家了。更何況,我們還有幼時一起玩耍的情分,知根知底。若是表妹心裡有我,這事未必就成不了。”

“可縣主不是要選婚嗎?”林氏有些不解。

“這個兒子早就打聽清楚了,”李長明胸有成竹地說,“選婚只是個規矩,只有年齡到了、沒人操持婚事的宗室女子,才會走選婚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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