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穿成渣男?莫慌,我自有辦》第243章 誰是兇手2(2)

作者:簡無意·3天前

袁有為的卷宗上,照片有很多,但是線索真心沒多少。

法醫根據受害者肝溫推測,死者死亡時間為夜裡十一點到一點之間。

這時候雖然晚,但不是沒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可是袁有為當時在泉城的所有人際關係網都被排查了一遍。

跟單位同事之間沒有爭執,沒有情感糾葛,沒有財務危機。

小區樓上樓下也沒有任何發現。

袁有為晚上下班時間己經六點,知道女兒當晚不用回家吃晚飯,他下班後就在小區門口吃了一碗淮南牛肉湯,還吃了一個燒餅。

七點多的時候上樓,路上碰到物業的熟人,還跟人打了個招呼。

回到家就再也沒出來,案發現場沒有打鬥痕跡,門窗完好,地上沒有腳印,鞋子擺放的很整齊。

除了生活著的父女倆,沒有第三人的頭髮和DNA。

死者死亡原因是頸部大動脈被一刀斃命,手腳都有割痕。

之所以沒有反抗打鬥痕跡,主要是因為在死者的胃裡發現了安眠藥的成分。

看樣子是兇手想要割斷袁有為的手筋腳筋,手段殘忍,另外應該也是怕死者突然醒來反抗或者逃跑。

不光給下藥,還試圖割斷手筋腳筋,大概是武俠小說看多了,不過並沒有掌握技巧,不知道手腳筋到底在哪裡,因此只是割傷了。

現場只在袁有為的床頭櫃裡發現一份吃剩下的安眠藥,也在家裡找到了幾年前在醫院開的處方。

應該是停藥很久了,一首放著。

另外廚房的水龍頭旁邊,有一個很乾淨的水杯,突兀的放著,上面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

元宸看著手裡的照片,照片上的袁有為,死的時候還不到西十歲,身高一七五,體重大約一百五十斤。

要是還活著,這幾年袁夢小姑娘應該也是個快樂的小女孩。

袁有為很疼愛女兒,離婚不願意再婚,就是怕女兒受委屈。

當時年收入己經在十萬左右,足夠給女兒很好的生活,這一點從袁夢當時單獨的房間,房間裡的衣服,玩具,小裝飾,都能看出來。

元宸根據資料裡,案發現場的所有情況推斷。

能讓袁有為毫無防備的吃下安眠藥,那必然是熟人,讓他毫無防備。

而且還知道袁有為床頭櫃裡就有多年前開的安眠藥,這真的是太熟悉了。

不是一起生活過,也是袁有為告訴對方的。

有客人到訪,袁有為不可能只給自己倒水,但是現場只找到一個水杯,洗乾淨的,那就是被帶走了一隻。

洗乾淨水杯是為了消滅上面的指紋和DNA,帶走的水杯……

元宸合理懷疑對方是個有反偵察意識的人,可能是懼怕水杯無論清洗的多麼乾淨,都會留下藥物殘留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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