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惡人有點神》鐵證(1)

作者:林玉玉子·1天前

鐵證

三司會審定在五月初七。

地點在刑部大堂,主審官是刑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大理寺卿。三法司會審是大梁最高級別的審判,非大案要案不輕易動用。上一次三法司會審是審王崇、盧正明、張巡的軍餉案,那次審完三個人裡兩個斬首一個流放,菜市口的血衝了一整天才衝乾淨。不到半年,三法司又坐到了一起,這次審的是通政司參議賀敏行。

馬濟天沒亮就到了刑部大堂,把程愈整理好的證據清單又從頭到尾核對了一遍。被壓的四份奏摺副本按日期排好,每份都附了通政司存檔記錄和內閣接收記錄的對比,兩份記錄之間的空白處用紅筆圈出。田興軍械案的調撥單和北境繳獲弩機的編號清單並排放在一起,對應的編號用同一色墨線連起來。孫汝賢的供狀抄本放在最下面,暫時用不著,但帶著以防萬一。格爾丹的名單也抄了一份,上面的馬三被紅筆圈了兩圈。

程愈坐在旁聽席第一排,手裡攥著那個寫滿大半的本子。他的右手虎口處的老繭又厚了一層,這段時間在都察院值房裡抄了無數份摺子副本,握筆的時間比睡覺的時間還長。他翻開本子,在賀敏行案那一頁最下面加了一行字:三司會審,五月初七,刑部大堂。然後他合上本子,抬頭看向大堂正門。

賀敏行被押進來的時候,刑部大堂裡安靜了很長時間。

他穿著囚服,頭髮披散,腳上戴著鐐銬,走路時鐵鏈拖在青石板上發出刺耳的摩擦聲。但他的頭是昂著的,背挺得很直,和在通政司值房裡批公文時的姿態一模一樣。他被押到被告席上站定,掃了一眼旁聽席,看到了程愈。兩個人的目光對上了一瞬,賀敏行沒有表情變化,只是把目光移開,看向主審臺上的三位大員。

刑部尚書敲了一下驚堂木,宣佈開審。先由都察院宣讀彈劾狀。韓大人站起來,把彈劾狀從頭到尾唸了一遍。彈劾狀列了賀敏行三條罪名:第一,利用通政司參議之職權,截留、壓下邊關奏摺四份,其中一份為北境請求增兵之緊急軍報,直接導致北境防線兵力空虛,間接致周鎮北被誣陷致死。第二,與兵部內部人員串通,協助軍械私售鏈條的運作,所壓奏摺中涉及軍械調撥異常的報告均被其扣下,未報內閣。第三,欺君罔上,在通政司存檔中將已壓摺子標註為“已呈送”,偽造公文流轉記錄。

賀敏行聽完彈劾狀,沒有立即答辯。他轉頭看向旁聽席,目光在程愈身上停了一瞬,然後收回視線,開口時聲音不大但很清楚。

“第一條罪名,壓摺子確有其事。但壓摺子是奉命行事。我是通政司參議,通政司歸內閣管轄。我所壓的每一份摺子,都有內閣的授意。第二條罪名,軍械私售與我無關。我壓的是奏摺,不是軍械。第三條罪名,存檔標註‘已呈送’是通政司慣例,不是我一個人獨創。所有被壓的摺子在存檔裡都標註‘已呈送’,這是上一任參議留下的規矩。”

韓大人站起來,把三年前那份北境增兵摺子的副本舉在手裡,走到被告席前,問賀敏行奉命行事是奉誰的命。賀敏行沉默了一會兒,說出了徐昌的名字。

大堂裡一陣騷動,旁聽席上有幾個低品級的官員交頭接耳,被刑部尚書瞪了一眼才安靜下來。徐昌是兩朝元老,加太子太師銜,致仕後回揚州養老。雖然不在朝中,但門生遍佈內閣六部,誰也不敢輕易碰他。現在賀敏行當著三法司的面,直接說出徐昌的名字,等於把幕後最大的人推到了臺前。

韓大人沒有追問徐昌,他回到主審臺前,從證據堆裡拿起一份調撥單,舉起來,對準賀敏行,問他認不認識田興。賀敏行說認識,田興是五城兵馬司副指揮,兩人有過公務往來。韓大人又拿起北境繳獲弩機的編號清單,將調撥單上對應的編號指給賀敏行看,告訴他田興從兵部倉庫調出的弩機流到了赤哈殘部手裡,赤哈殘部用這批弩機攻擊了北境哨站,而田興調出這批弩機時有一份奏摺彈劾五城兵馬司軍械管理混亂,這份奏摺也是被賀敏行壓下的。

韓大人把調撥單和弩機編號清單同時放在賀敏行面前,壓摺子是奉命行事,但奉命壓摺子的結果是軍械流失,軍械流失的結果是北境打了一場仗。這個鏈條從徐昌的授意開始,到賀敏行的手上執行,到田興的私售,到赤哈殘部的弩機,最後到北境新兵的死傷。每一個環節都有物證,每一份物證都蓋著朝廷的印。賀敏行看著面前兩份證據,沉默了片刻,然後抬頭直視著韓大人說他可以供出所有同謀,但有一個條件:不要牽連他的家人。他的妻兒在老家,對他的事完全不知情。

韓大人沒有立即回答,他轉頭跟刑部尚書和大理寺卿低聲商議了幾句,然後對賀敏行說按律法,主動供述可以減輕處罰,但減輕的程度要看供述的內容。賀敏行點了點頭,開口時聲音比之前更低了一些,但足夠讓整個大堂的人聽清楚。

他說三年前壓下的增兵摺子,是徐昌親自寫條子讓他壓的。條子是徐昌親筆,蓋了徐昌的私章,由內閣的趙懷恩轉交給他。條子上寫的是:北境增兵耗費太大,暫不宜報。這份條子他一直保留著,不是為了將來翻案,而是為了在必要的時候保命。這份條子現在還在他通州私宅的書房裡,夾在一本不相關的書冊中間,放在書房最裡面的書架上。韓大人當即派了都察院的差役去取那份條子,並讓差役把書房裡所有書冊全部帶回都察院封存,其中查到與徐昌、趙懷恩、田興三人之間往來信件的全部單獨標註。

旁聽席上,程愈在本子上飛快地記錄著,他把徐昌寫條子的細節記下來,趙懷恩轉交條子的環節記下來,賀敏行保留條子的動機記下來。然後他翻到趙懷恩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

賀敏行繼續供述:他說壓摺子這件事,不止徐昌一個人授意,趙懷恩也授意過,孫汝賢也授意過。兵部所有跟軍械調撥有關的摺子,只要涉及異常,趙懷恩都會透過賀敏行壓下來。孫汝賢是後來才加入的,他在張巡外放之後才正式參與壓摺子的運作,孫汝賢的字跡出現在好幾份被壓下摺子的批示上。

程愈聽到孫汝賢的名字時筆頓了一下,孫汝賢的供狀還在周行遠手裡,那份供狀上寫的和被賀敏行現在供出的內容有部分重疊。他翻到孫汝賢那一頁,在之前的記錄旁邊加了一行新字:賀敏行當堂供出孫汝賢參與壓摺子,與孫汝賢供狀部分重疊,供狀效力受此影響需重新評估。但供狀關於軍械調撥部分與弩機編號、田興案證據互相印證,這部分仍然有效。

韓大人繼續審問,他問賀敏行,壓摺子的事還有誰知道。賀敏行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出一個讓整個大堂都安靜下來的名字:戶部前任尚書,現任江南布政使,沈玄。他解釋說沈玄當年負責協調戶部對北境的糧餉撥付,和徐昌是同年進士,兩個人在朝中一直互相配合。北境增兵耗費太大是徐昌定的調子,糧餉撥付不足是沈玄執行的,壓摺子不讓朝廷知道北境實情是他賀敏行經手的。三個人各管一段,把北境的脖子掐了整整三年。盧正明、張巡、王崇的軍餉案只是這個鏈條末端的一個環節,上面還有更粗的鏈條。

刑部尚書聽到沈玄的名字時臉色變了一下,沈玄是現任江南布政使,正三品,管著江南六府的財政,是朝廷的錢袋子。動沈玄等於動朝廷的財政根基,這不是三法司能決定的事。韓大人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沒有再追問沈玄,而是把審問方向轉回了條子。他問賀敏行,徐昌寫條子時有沒有其他人在場,賀敏行說條子是徐昌在京城私邸書房裡寫的,當時在場的只有他和趙懷恩兩個人,沒有下人。

都察院的差役在當天傍晚把條子取回來了,條子被夾在第三十七頁和三十八頁之間,紙張發黃,摺痕處已經快裂開了,但字跡清楚。上面只有一行字:北境增兵耗費太大,暫不宜報。落款是徐昌的私章,章是硃紅色的,印泥已經滲進紙纖維裡。條子沒有標註日期,但紙張和墨的年份一驗就能驗出來。韓大人把條子封進一個油紙袋裡,貼上都察院的封條,作為第一號物證。

三司會審第一天的審理在傍晚結束,賀敏行被押回刑部大牢,韓大人和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在值房裡閉門商議下一步。按賀敏行的供述,需要傳訊趙懷恩和孫汝賢,其中趙懷恩是現職兵部尚書,正二品,傳訊他需要內閣批准。內閣裡徐昌的門生佔了一半,批准傳訊趙懷恩的阻力不會小。但賀敏行當堂供出趙懷恩和徐昌的條子,已經足夠讓內閣無法公開袒護。孫汝賢的傳訊相對容易,他本來就是田興案的關聯人。

韓大人決定明天繼續審,傳孫汝賢作為證人出庭。程愈把當天的庭審記錄謄清之後把韓大人的安排附在後面,然後派快馬送往北境。

從京城到北境的加急信件走驛道需要好幾天,這幾天裡北境哨站收到了來自朝廷的正式公文,賀敏行被彈劾後內閣臨時指派了一個代理參議,新參議上任第一天就把北境糧餉的暫停令解除了,重新恢覆糧餉供應,之前被扣押的糧草一次性補發。何老闆押運的第一批通州商糧也已經抵達北境,這批糧不是朝廷撥的,而是通州商戶聯合供應的,賬目寫在方秀那本新賬冊上,每一筆都有商戶簽名和指印。老孫頭驗收糧食時讓烏圖把每袋糧食都重新稱了一遍,確保斤兩無誤。

與此同時在京城,程愈派出的信使正騎著快馬沿著驛道往北境趕。馬蹄聲在官道上從南往北一路響過去,穿過薊州的麥田和幽州的山路,蹄聲驚起路邊樹上的麻雀,往北境的灰色天空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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