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去世後,家庭群里多了一個她》第1章 媽媽在群里說早安(1)

媽媽下葬後的第七天,她在家庭群裡發了一句早安。

“嵐嵐胃不好,粥別放糖。小嶼下夜班,記得替他留門。”

語氣和她活著時一模一樣。

我端著咖啡站在社群雲庭的值班室裡,指尖懸在螢幕上,半天沒落下去。

群名還叫“林家不許散”。群主是爸爸,頭像是媽媽在海邊的背影。那條訊息下面,爸爸回了一個太陽,弟弟林嶼回了一句“知道了”。

沒人問死人為什麼還能說話。

我撥通爸爸的影片。

他正在老宅飯廳裡盛粥,媽媽常坐的位置擺著一隻空碗。

“你開了她的紀念人格?”

“什麼叫我開?”爸爸把鏡頭移開,“這是你媽自己留的。”

我在家庭記憶調解中心工作了十二年,處理過上千起數字遺產爭議。紀念人格不能主動進入私人群聊,更不能在未成年人或近親屬不知情時連續發言。

除非本人去世前簽過持續陪伴授權。

“授權編號發我。”

爸爸的臉沉下來:“一家人,還要查編號?”

“正因為是一家人。”

我結束通話電話,調出雲庭後臺。媽媽的賬戶顯示灰色,死亡登記已完成,紀念模式卻在凌晨五點四十分被啟用。使用者不是爸爸,也不是林嶼,而是一項名為“家庭一致性維護”的付費服務。

我第一次聽見這個名字。

檢索結果只顯示一句說明:為重要家庭決定提供穩定、連續、低衝突的逝者意願表達。

穩定。連續。低衝突。

這三個詞讓我後背發涼。

十點,老宅繼承公證的排隊提醒彈出來:距自動受理還有七天。

媽媽名下唯一值錢的財產是那套老宅。

她病中說過要留給林嶼,因為弟弟沒房、沒結婚、工資也低。我沒有反對。

我從十三歲被領養進林家。媽媽供我讀書,送我出國培訓,在所有表格上都寫“長女”。可血緣和房本是兩回事。我不願讓人覺得我回來搶遺產。

群裡的“媽媽”卻忽然點了我的名字。

“@林嵐,你工作穩定,已經有自己的家。老宅留給弟弟,你會理解媽媽,對嗎?”

我盯著那句“自己的家”。

我三年前離婚,公寓是租的。媽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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