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回答,程遙轉身收拾床頭櫃。
她收好紙巾和量杯,騰出空間放她帶來的東西。
下午,我讓程遙去出租屋拿我的身份證和換洗衣服。
程遙問。
“你爸媽要跟著去行嗎?他們說可以開車送我。”
我想了想。
“去吧。”
我的出租屋在六樓,沒有電梯,樓道燈還沒修。
後來程遙告訴我,推開門後,我媽停在玄關,手還握著門把。
廚房裡,木架上晾著六隻她送飯用的玻璃盒,每一隻都洗得乾乾淨淨,按大小排好。
書桌上放著一盞舊檯燈,是我爸修了兩次才重新亮起來的。
那張提醒開關的膠帶還貼在燈座上。
看到冰箱門上的日曆,我媽扶住了冰箱。
每個星期三的格子裡,都用藍色記號筆寫著“媽來”。
每個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寫著“爸,面”。
我媽扶著冰箱哭,我爸走進了臥室。
程遙找身份證時,拉開了床頭櫃的抽屜。
抽屜裡有隻拉鍊袋,裝著我留下的東西。
兩張牛肉麵館的積分卡,戳滿了印章。
一張他寫的舊紙條。
“晚晚下次考試加油,爸請你吃好的。”日期是我初三那年。
袋裡還有一顆工地上的石頭,是我小時候向他要的。
我爸把那顆石頭攥進了手心。
抽屜最底層,是兩張作廢的住院通知單、一份護工合同,還有一份《術後獨居自我照護指南》,上面標滿了重點。
最後是一張便籤,上面是我的字。
“如果再改一次,就不叫他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