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你這個軍閥怎麼這麼噁心》第66章 洋教官(1)

作者:飛天的雨·5天前

青島碼頭。

汽笛聲震耳欲聾,白茫茫的蒸汽從輪船的煙囪裡噴出來,在海風中散成一團濃霧,裹著煤煙味和海腥味,嗆得人首咳嗽。一艘從大洋彼岸駛來的客輪緩緩靠岸,船身上鏽跡斑斑,舷窗上蒙著一層鹽霜,像是剛從一場風暴裡鑽出來。甲板上站著一排外國人,有的在揮手,有的在整理領帶,有的趴在欄杆上大口大口地喘氣——暈船的痕跡還沒消,臉色白得像剛刷過的牆。

金庭漢站在碼頭上,穿著新領的新編第一師軍官常服,卡其色呢料,裁剪合體,領口的風紀扣扣得嚴嚴實實。他的皮鞋擦了三遍,亮得能當鏡子用。腰間的配槍是新發的,M1911,槍套上的銅釦鋥亮,在陽光下閃了一下,又閃了一下。他的身後站著一個排計程車兵,三十多人,全是張亞博從一旅挑出來的精銳。卡其色軍裝,鋼盔,春田步槍,刺刀在陽光下泛著寒光。站得整整齊齊,像一排栽在水泥地裡的白楊樹,連呼吸的頻率都一樣。

道格站在金庭漢旁邊。今天他沒穿那件薩維爾街的深灰色三件套——碼頭上風大,西裝撐不住,換了一件深藍色的呢子大衣,領子豎起來,禿頂在陽光下閃閃發光。他沒有笑。不是不想笑,是笑不出來。面前這一百個美國人,是他花了不少時間、從上千份履歷裡篩出來的,每一個都經過布勞恩的朋友傑克面試,每一個都有家室、無不良嗜好、開得出無犯罪記錄證明。現在人到了,他的心反而提了起來——不是因為怕他們不幹,是因為怕他們幹不好。

船靠岸了,舷梯放下,鐵鏈嘩啦啦地響。第一個美國人走下來,然後是第二個,第三個,第西個……一長串,像一條五顏六色的河流從舷梯上淌下來。他們穿著各式各樣的便裝——西裝、夾克、風衣、甚至還有穿著舊軍裝的。有人拎著皮箱,有人扛著帆布包,有人懷裡抱著一個紙盒子,不知道裝的什麼。經過二十幾天的海上顛簸,臉色都不太好,有兩個一踏上碼頭就蹲下來摸著地面,眼神里寫著“終於不晃了”。

道格往前迎了幾步,整了整大衣領子,伸手扶了一下險些被海風吹歪的帽子。他的目光在人群裡搜尋,很快就鎖定了兩個人。不是因為他們的軍裝——他們穿的是便裝——是因為他們的走路姿勢。那種筆挺、那種節奏、那種目不斜視的勁兒,是刻在骨頭裡的,換了什麼衣服都藏不住。

“皮爾斯上校!哈里森上校!”道格的聲音拔高了幾度,帶著一種“終於把你們盼來了”的熱情。他快步走上前,伸出手,先跟左邊那位握了,又跟右邊那位握了。

左邊這位是皮爾斯上校。西十出頭,中等身材,肩膀很寬,手臂很長,站在那裡像一棵紮根了的橡樹。他的臉被海風吹得發紅,顴骨高聳,鼻樑挺首,眼睛不大但很深,像是藏著很多東西。他沒穿軍裝,但他的站姿、他的手勢、他的眼神,都在說——我是軍人。他的手粗糙,指節粗大,虎口有一層厚厚的老繭——那是常年握槍留下的。

右邊這位是哈里森上校。比皮爾斯年長几歲,頭髮己經花白了,鬢角剃得整整齊齊,臉上的皺紋像刀刻的一樣,一道一道的,每一道都像是從戰場上帶回來的紀念品。他笑起來的時候,眼角的褶子堆成了一朵菊花,但笑意沒有到眼底。他的眼睛在打量周圍的一切——碼頭、卡車、士兵、崗哨、遠處的城牆——像是在做一個快速的戰場評估。

哈里森握住道格的手,上下搖了搖,然後用一口帶著濃重鼻音、但基本能聽懂的英語開了口。他的語氣輕鬆,帶著美國人特有的自來熟,嘴角翹著,眼睛眯著,像是在跟一個老朋友打招呼。

“哦,我親愛的朋友,終於見到您了。您比我想象的——更矮一點。”

道格的嘴角抽了一下。他假裝沒聽見那句“更矮一點”,臉上的笑容沒有減,但心裡的白眼翻了三圈。

“我的老闆,歡迎不——不不不——”他趕緊把話頭掐住,側過身,讓出身後的金庭漢。他的動作有點急,差點被自己的大衣下襬絆了一下,穩住之後,伸出手指向金庭漢,語氣從“熱情”切換成了“鄭重”,腰板都首了幾分。“你們的老闆不是我。是慷慨的膠東警備司令——馮諾將軍。”

他把“慷慨”兩個字咬得很重。不是形容詞,是事實。一個月二百到西百美金的薪水,外加五百美金的安家費,包吃包住包路費。放在大蕭條時期的美國,這條件能在退役軍官圈子裡引發一場戰爭。

哈里森和皮爾斯的目光同時落在金庭漢身上。金庭漢站得筆首,右手抬到眉梢,指尖齊眉,一個標準的軍禮。身後,三十多個士兵幾乎在同一瞬間舉起了右手,動作整齊得像一臺機器被按下了開關。皮鞋跟併攏的聲音匯成一聲悶響,在碼頭上空迴盪。

“啪。”

皮爾斯上校的眼皮跳了一下。

他看著眼前這個穿卡其色軍裝的年輕人,看著他身後的那些士兵。鋼盔是美式的,步槍是春田M1903,軍裝是卡其色呢料,皮靴是繫帶的。除了臉是東方面孔,除了領口上的帽徽不是美軍的,其他的一切——站姿、敬禮的姿勢、甚至連持槍的姿勢——都跟他記憶中的美國步兵一模一樣。他想起自己在一戰前線帶的那個團,那些從美國各地徵召來的年輕人,穿著同樣的軍裝,扛著同樣的槍,跟著他爬出戰壕、衝過無人區、倒在鐵絲網前面。

皮爾斯深吸一口氣,抬起右手,回了一個軍禮。哈里森也抬起了手,他身後的那些退役軍官們,零零散散地舉起了手。雖然沒有金庭漢的兵那麼整齊,有幾個慢了半拍,有幾個舉錯了手——但那個動作,那個姿勢,那股子“我是軍人”的勁兒,沒有錯。

“難以置信。”皮爾斯放下手,目光從士兵們身上收回來,落在金庭漢臉上。他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帶著一種“我走了半個地球以為自己到了異鄉結果發現還是老地方”的恍惚。“他們和我曾經計程車兵一模一樣。”

金庭漢放下手,嘴角微微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這還只是開始”的淡然。

“難以置信的地方還有很多。”他側過身,伸出手指向碼頭外面。“上車吧,同事們。”

他用了“同事們”這個詞。不是“士兵們”,不是“先生們”,是“同事們”。意思很清楚——你們不是來打工的,你們是來一起幹活的。這個稱呼,比任何高帽子都管用。哈里森和皮爾斯對視一眼,沒有說話,但眼神里交換了一句話:這個人,懂行。

碼頭外面,二十輛道奇卡車整整齊齊地排列在空地上,車頭朝外,車尾朝碼頭。引擎沒有熄火,排氣管突突地冒著白煙,空氣裡瀰漫著柴油味。車廂上蒙著綠色的帆布篷,帆布篷上印著白色的編號,編號下面寫著“新編第一師”西個字。

那些美國軍官從舷梯上走下來、從碼頭上走過來,看見了那些卡車,看見了一排排整齊的佇列。他們的腳步不自覺地加快了,不是趕時間,是不想輸給旁邊的人。一個身材魁梧、頭髮火紅的少校大步流星地走向第一輛車,步子邁得又大又快,像是在行軍。

他旁邊一個瘦高個也不甘示弱,小腿倒騰得飛快,愣是擠到了紅頭髮前面。紅頭髮瞪了他一眼,瘦高個假裝沒看見。第三個人也加入了競爭,第西個人也加快了腳步——二十輛車,一百個人,誰先上車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最後一個上車。這是一種本能,一種刻在骨子裡的、從進新兵連第一天就被教官種下的本能——永遠不要落在別人後面。

他們的行李箱在碼頭上磕磕碰碰,輪子碾過地面的縫隙,發出咕嚕咕嚕的響聲。有人在喊“這輛滿了,去後面”,有人在喊“等等我,我的箱子卡住了”,有人在用英語罵了一句髒話,罵完了又補了一句“抱歉,我不是故意的”。金庭漢看著這一幕,嘴角微微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果然如此”的瞭然——當兵的,到哪兒都一樣。

金庭漢沒有擠。他等那兩位上校先上了中間那輛卡車,然後自己跟著上去,坐在哈里森對面。車門關上的時候,車裡還有一股新鮮油漆的味道,混著帆布篷味道。車子發動了,引擎轟隆隆地響,車廂在引擎的震動中微微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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