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0.
半個月後,軍區保衛科的判決下來了。
林淼的父親是罪犯,她自己又倒賣軍用藥品、陷害別人,被判了八年。
她被押走那天,我在家屬院門口看著。
她穿著黃色的囚服,臉變得又幹又黃。
看到我,她咬著牙,眼神很不甘心。
“蘇晚,你別得意,要不是沈硯多管閒事,你早被我踩在腳下了!”
我笑了。
“踩我?你拿什麼踩?”
“靠你那個畏罪潛逃的罪犯爹,還是靠那個不敢替你說話的慫包陸川?”
“林淼,這八年,你好好在裡面反省吧。”
她崩潰了,嘶吼著要衝過來,被公安強行壓上了車。
至於陸母,因為詐騙撫卹金和合夥下藥,被判了五年。
聽說在看守所裡,她天天罵陸川沒良心,罵林淼是喪門星。
而陸川,被開除軍籍,剝奪軍銜。
因為包庇和知情不報,他被判了三年勞改,還要退還所有騙來的錢。
陸家的老房子被查封抵債,陸川的弟弟也被趕回了鄉下。
辦完離婚手續那天,下著小雨。
陸川戴著手銬,被兩個幹事押著,準備去勞改農場。
他看到我走過來,停下了腳步。
這時候的他,鬍子拉碴,已經沒了以前的樣子。
他直勾勾的盯著我手裡的離婚證。
“晚晚......”
他的聲音很沙啞,眼眶通紅。
“如果那天......我沒有偏袒林淼,馬上把門開啟,抱著你回家,我們是不是就不會這樣?”
我看著這個原主曾經愛過的男人,只覺得可悲。
“沒有如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