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強和明子最後沒走到法院判決,可能也是為了顧及雙方家庭的面子,他們自己去辦了協議離婚。
他們具體協議是怎麼約定的我倒也不太清楚,不過後來去醫院的時候遇到國強的媽媽,國強媽媽跟我說晴安也和她老公離婚了,現在回家照顧病重的國強。
國強現在已經沒辦法上班了,單位每個月就只發病假工資,雖然大病醫保能報銷不少,不過只有出賬沒有進賬,日子也難以為繼。
國強爸爸見兒子生病過來看過一次,留了五萬塊錢就走了,沒和國強媽媽說話。
國強媽媽說國強生病後變了很多,他還是希望自己能好起來,和生命健康比起來,以前追求的權力與金錢反而沒那麼重要。
國強媽媽本打算把自己住的那套房子賣了給國強治病,他們聽說現在國外有抗癌新藥,治療得當的話可以逐漸康復,所以他們想用賣房子的錢試試。
但晴安沒同意國強媽媽這麼做,於是晴安和公司簽了二十年服務期,預支了三年工資給國強媽媽,讓她先拿去給國強治病。
國強媽媽說到這個的時候還在抹眼淚,一邊說著晴安的好另一邊還在咒罵明子。
整件事讓人唏噓,我和中心老師討論這個案例的時候,我們分析下來,其實這就是一個典型的因為“湊合”導致的悲劇,明子是個極度需要安全感的性格,國強初期的時候因為上一段戀情失敗陷入自怨自艾之中,沒有關注明子的需求,也沒有給予明子足夠的安全感,明子後期的爆發也是情理之中。
壞的情緒和情感一旦往不好方向發展,很多人是控制不住的。
其實明子後期的情緒已經失控了,她走入一個死衚衕,不管怎麼走她都會覺得吃虧,於是她對財產的渴求才會到了一個近乎偏執的程度。而事實上,即便所有的財產都給明子,她依然不會滿足,因為她心裡的空不是財產的缺失,是情感的缺失。
凡事有因就有果,國強和明子的悲劇有很多拉回正軌的機會,可顯然,他們求助的那些身邊人並沒有給予他們最好的建議,一次次錯過,最後終於到了這一步。
過了幾天,我抽空去醫院是去了解大宮和雅雅的近況,他們的情況沒什麼太大改善,不過大宮父母的情緒已經穩定下不少,我和他們聊了幾句日常後,一個醫生走進來:“你是律師吧?”
“是。有什麼事嗎?”
“哦,就是有個法律問題我請教下。”醫生四十多歲年紀,女性,臉龐圓圓的,神態和藹。
“沒事,你說吧。”
“嗯,就是醫療糾紛你瞭解嗎?”
“醫療糾紛我們律所有團隊做的,裡面有專業的醫生和醫學院的鑑定人員做顧問,我自己只知道皮毛,如果你想諮詢我可以給你聯絡方式。”
“其實我也不知道算不算你們法律上的醫療糾紛,現在是患者在鬧,說要起訴。”
“這種事你們醫院有專門的法務團隊吧。”
“有的,不過我想了解一下,不知道哪些能說哪些不能說。”
我顧忌大宮的父母還在我身後,覺得不太方便,而那個醫生也挺忙,這幾句話時間手機響了兩次,於是就跟這位醫生約好等她空下來再具體聊。
她留了張我的名片後就先離開了。
潘主任又打電話給我,我剛接起來,潘主任就噼裡啪啦問道:“律師,您在什麼地方?”
“我在醫院啊。”
“能不能來趟派出所?特別著急。”潘主任的語速很快,還真的蠻著急的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