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衛計劃》故事二十二:長期家暴無處躲 一字之差出轉機(14)(2)

作者:酒釀滾滾·2025-03-03

又過了兩天,一個陌生的手機號碼聯絡我,原來是何苗的法援律師王律師。

“律師,你好,何苗讓我務必聯絡一下你。”王律師在手機裡客氣地說道。

我把何苗的事簡單地跟這位王律師說了一遍,聽到王律師哽咽的聲音。

“王律師,你沒事吧?”

“沒什麼,我就是覺得嫌疑人實在太慘了!這樣還要抓她,天理不容啊!”

在我印象中,刑辯律師應該不至於這麼感情用事啊,估計王律師還是太年輕吧。

“王律師,何苗這樣的情況,能不能申請緩刑?”我對結果比較關心。

“還在偵查階段,我沒辦法閱卷,不知道有多少被害人,被害人數量是量刑標準,所以我確認不了。”

“已經知道誰是嫖客了嗎?那就是說衛圍也被抓起來了?”我疑惑地問道。

“這個不太清楚。”

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各項情況不明,一切以公安機關偵查結果為準,王律師目前不瞭解案情也是正常,我又跟她說了幾句就結束通話電話。

何苗的身體逐漸康復後,因為她還在取保期,不能離開取保地,何苗的大伯託我幫她找個住的地方,我就聯絡了個房產中介,讓他帶我們去看房子。

我們的要求是務必要找個安保規格高的物業,以防衛家人來找何苗鬧。

中介帶我們去了一處小區,我們進門的時候,保安盡職地過來進行登記,他們認識中介,知道是看房的,還給業主打電話確認後才放我們進去。

中介帶我們看了一圈房子,房子都還可以,就是價格偏高,因為房租是何苗的大伯出錢,所以何苗還要跟大伯確認一下。

中介也沒不高興,說了句:“你們要是定下來就給我打電話。”然後就先走了。

我跟何苗也要走的時候,隔壁房間開門,走出來一個抱著孩子的女人。

“律師?”那個女人向我走了幾步。

“張梅?”我也很奇怪居然會在這邊遇到張梅。

張梅曾經諮詢過我離婚的事,當時我建議她先分居,然後再訴訟離婚。(詳見故事十一)

後來張梅很久沒聯絡過我,我就當她不想離婚,或者和丈夫透過其他方式解決問題了,這在婚姻家事案中非常正常,所以我也沒有主動聯絡她。

“律師,不好意思,我們換了好幾個地方住,他家裡人總來騷擾我,這邊也是剛搬過來,還沒收拾好。”張梅羞澀地說,“早該聯絡你的。”

“沒事,這邊住得怎麼樣?”

“房租和物業費有點高,不過安保措施好,住的也安心,他進不來小區的。”張梅拍拍身上的孩子,又打量了下我:“律師,你也住這邊嗎?”

“沒有,我給一個當事人臨時找個住的地方。”

何苗怯生生地躲在我身後,見張梅面善,也禮貌地打了個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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