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留意少年,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驚恐與絕望,這只是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一時之間,母親出軌,父親殺母,父親自殺,這三件事,翻天倒海般一齊湧向他,這種刺激連成年人都不一定能接受,何況是這樣一個孩子。
我突然想起那些把孩子帶到法庭的孩子,夫妻離婚,為了爭奪撫養權,把孩子拉進法庭,抓著孩子的後脖頸,高聲尖叫:“你選,你自己選,你要跟爸爸還是要跟媽媽!”
法庭上孩子的眼神與這個少年此刻是一模一樣的,全是破碎。
把選擇權扔給孩子是父母的無能,真愛孩子,又怎麼會不知道怎麼樣是對孩子更好,說到底,就是不願意承認自己輸。
離婚,哪裡還會有贏家。
有人拍我肩膀,我回頭,原來是社群主任,賈主任。
賈主任問我:“律師,你怎麼也過來了?”
“我跟著警車過來的,沒想到出了那麼嚴重的事。”
“這次法治角本來就要討論這件事,其實他們家已經吵很久了,老婆要離婚,老公一直不同意,老婆昨天還跟我說過,想問問律師離婚的事。”
“然後,今天就出了這件事?”
“誰知道呢?他老公平時看起來挺老實的,怎麼還會殺人呢?”
“對了,那個男孩子,是他們家唯一的兒子嗎?”
“對,獨生子。”
“有沒有安排好後續的心理疏導?”
“這個事情我已經想到了,我們會盡快協調方案。”
“已經來不及了,今天就要做心理疏導,如果可以,我想把孩子帶去機構,讓臻靈老師給孩子做心理疏導。”
“那是最好了。”賈主任說完,又止住話,說道:“好像也不行,剛才劉隊說要讓他回去做筆錄,因為他是唯一的目擊證人。”
“那可不行。”我看到有個警察在跟少年說話,然後開啟警車車門,讓少年進去,可少年紋絲不動,眼睛巴巴地看著救護車。
我壯著膽子到劉隊身邊,悄聲說道:“劉隊,我們能不能先給孩子做個心理疏導,然後再跟你們回去?”
“我們做完筆錄,社群會安排未成年人的心理幫扶的。”
“他剛受到那麼大的刺激,怎麼能做筆錄,刑事偵查也要人性吧。”
“你不是他的監護人,你怎麼能代表他說話?”
“依照民法總則,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現在孩子的父母死亡,可以由孩子的親屬或者所在社群指定人員暫代未成年人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進行調查,也需要監護人或者指定人員陪同,這是法律條文,劉隊你不會不知道吧。”
“我當然知道,已經通知孩子的奶奶,她會在局裡等我們。”
劉隊的安排我無言以對,本來想透過社群指定來幫助這位少年,可是現在顯然無法扭轉結果。於是我退了兩步,打電話給臻靈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