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離婚!閃婚大哥後很上頭》第67章 警察局偶遇孟家人(1)

作者:長白松·2025-06-12

“你們姐倆的孩子,我會照顧好。”向媽媽跟弟媳婦是小學同學,小時候見過池然的媽媽,中學後她們就分開了。

當年向家老二結婚的事家裡人並不知道,是部隊送來犧牲的訊息,這才知道他已經成家,留下了遺腹子。

再次見到小學同學時,是二弟的追悼會。

向媽媽那幾年有外派任務,不能回家,兩個兒子都留給了婆婆,後來聽說弟媳婦難產去世,生下這個女兒託孤給她。

第一次看到女兒時,好小的一個嬰兒,真想親手養大。

任務在身,不得不走,只能將那麼小的女嬰交給只有九歲的兒子。

直到婆婆憂鬱症爆發,家裡人才明白問題的嚴重性。

向媽媽申請離職,回來專心照顧孩子時,女兒已經九歲,特別的叛逆。

拿著弟媳婦留給女兒的遺物,向媽媽知道這東西在孟家代表什麼。

“孟少華你最好有點良心,她可是你妹妹的血脈。”

向媽媽將東西放了起來,原本就是想等女兒結婚後給她,現在看來這東西最好永遠不要拿出來。

孟家的傳家寶丟失二十年,導致孟氏繼承人的位置一直虛設。

哪怕擁有了公司股份,也只是代理董事長。

孟少華鬢角都已經白了,剛剛聽到有關妹妹女兒的事,那個池家的小女孩。

“二十歲了,這麼快。”

“先生,那孩子近日麻煩不斷,險些沒命。”站在一旁的特助從小跟隨孟少華,也是孟少華的心腹。

孟少華摘下了眼鏡,當年妹妹執意要跟池家老二私奔時,他已經說過,不會有好下場,將來還會連累到孩子。

“信託那邊,進度到哪。”

“婚姻的真實性,還有待考核。”常特助認為,閃婚可能是權宜之策,不過這閃婚的物件選的不錯。

孟少華聽聞是向家老大時,心裡是認可的。“這丫頭的眼光比我妹妹好,不管婚姻是真是假,向家人不會同意他們離婚。”

“向家,也想要股份。”

“呵呵~他們家可不稀罕咱家的東西,向老夫人跟我老夫人是乾姐妹,同生共死過的。”孟少華走到辦公桌前,拉開抽屜拿出一張年少時的全家福。

“當年的案子查不清楚,我就不信十年後還查不清楚。”

孟少華對妹妹十分疼愛,大妹妹難產死的時候他不在,小妹妹任性嫁到池家後一開始過的還可以,沒出幾年池家老二外面就有了人。

一場車禍,一家三口差點全沒。

“先生立下遺囑時,就已經設下了天羅地網,只要有人動手,就跟當年有關。”常特助說道。

孟少華握緊了拳頭,心裡是有懷疑的目標,沒有證據他不能撕破臉。

“不管他是誰,我都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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