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大案系列》第770章 滇湘桂三地懸案:一張小靈通通話記錄揪出殺人魔(5)(2)

作者:幸運小溪水·4個月前

段金泉站在被告席上,一直低著頭。法官問他有什麼要說的,他沉默了很久,然後抬起頭,說了一句:

“沒什麼說的,判吧。”

2008年底,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死刑,立即執行。

法官念判決書的時候,段金泉一直在看天花板。法警押他出去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旁聽席。旁聽席上坐著一些受害者的家屬,有人在哭,有人在瞪他。

他收回目光,跟著法警走了。

關於段金泉,有幾個細節值得記住:

第一個細節。他落網後,警察問他殺了那麼多人,心裡不愧疚嗎?他想了想,說:“不會。那是她們的命。我做事的時候腦子是空的,什麼都不會想。”

第二個細節。他住的棚子裡,牆上貼滿了從雜誌上撕下來的女人圖片。那些圖片花花綠綠,有些已經發黃。他用撿來的釘子一顆一顆釘在木板上,整整齊齊。

第三個細節。他在柳州出租屋裡藏著一根鐵棍,手柄處用膠布纏得嚴嚴實實,握起來很舒服。那是他專門用來敲人腦袋的,用了很久,已經磨得發亮。

第四個細節。他交代罪行的時候,掰著手指頭數自己殺了多少人。數到第七個的時候數亂了,重新數了一遍。

最後一個細節。他說起那兩個劉家姐妹的時候,提到大女兒臨死前給他磕頭,求他放了妹妹。他說的時候語氣很平淡,像在講一件很久遠的事。

他說:“她磕頭也沒用。我那時候腦子是空的,什麼都沒想。”

這句話,大概是這個案子最讓人害怕的地方。

他不是因為仇恨殺人,不是因為利益殺人,甚至不是因為衝動殺人。他只是——腦子空了,然後就殺了。

像一臺出了故障的機器,按鈕按下,程式啟動,做完拉倒。

2008年底,段金泉被執行死刑。

那天昆明下了點小雨,刑場在一個偏僻的山坳裡。法警問他最後還有什麼想說的,他搖了搖頭。

槍響的時候,驚起了遠處一群鳥。

他活了三十三歲,殺了七個人,傷害了更多的人。他的屍體被火化,骨灰裝在塑膠袋裡,沒人來領。

那個叫黃敏的女人,他找了一輩子也沒找到。她大概永遠不知道自己曾經是一個惡魔唯一的軟肋,也是他徹底墮落的起點。

廢品站劉老闆的兩個女兒,大的九歲,小的七歲,被人發現的時候抱在一起。她們的墳在昆明郊外一個公墓裡,並排挨著。

羅瓊的母親,在醫院等女兒送飯,等來的是女兒失蹤的訊息。她後來病好了,但一直留著那個飯盒。

柳州那個二十一齣頭的姑娘,她的家人每年4月29日都會去那個廢棄平房前燒紙。平房後來拆了,蓋了新樓,但她家人還是去,在原址附近站一會兒。

至於段金泉,他成了一個傳說,一個“史上最壞流浪漢”的標籤,一個茶餘飯後的談資。

他沿著鐵路線流浪了那麼多年,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從一條人命到另一條人命。火車轟隆隆地開,他不知道要去哪兒,只知道要往前走。

走到哪兒算哪兒。

2008年的那一天,他終於走到了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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