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距離較近,這個監控拍到了相對清晰的正面影像:男子約二十出頭,瘦削,面部特徵明顯,尤其是左臉頰有一顆痣。
秦軍激動得手有些發抖。他立即將截圖傳到各偵查組,同時透過交通部門查詢當晚經過葡萄鎮的城鄉巴士班次。
九、巴士上的線索
調查顯示,當晚八點左右從陽朔縣城開往葡萄鎮的巴士共有三班。警方逐一走訪司機和售票員,其中一位司機對那個“穿得花裡胡哨的年輕人”有印象。
“他在陽朔汽車站上的車,背一個黑色雙肩包,上車後一直坐在最後一排,不怎麼說話。”司機回憶道,“在葡萄鎮下車時,我特意看了他一眼,因為他衣服顏色太顯眼了。”
“他買票時說了什麼嗎?”
“就說‘到葡萄’,普通話,帶點口音,像是湖南那邊的。”
湖南口音——這是關於嫌疑人籍貫的第一個線索。
警方立即擴大排查範圍,在陽朔縣城各汽車站、旅館、網咖尋找類似特徵的年輕人。同時,將嫌疑人的模擬畫像和監控截圖發往周邊市縣公安機關協查。
3月6日,桂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傳來訊息:嫌疑人特徵與去年發生在湖南邵陽的一起持槍搶劫案在逃人員高度相似。該案中,兇手使用的也是一支自制散彈槍,作案手法同樣是近距離射擊。
跨省協作立即啟動。湖南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在逃嫌疑人名叫趙志強,二十二歲,邵陽人,左手腕有蠍子文身,左臉頰有痣,曾因搶劫罪被判刑三年,2010年11月越獄脫逃。
越獄、持槍、搶劫、手段殘忍——所有特徵都與本案吻合。
十、收網
3月8日凌晨,湖南警方在邵陽一處出租屋抓獲趙志強。被捕時,他正準備再次潛逃,隨身揹包裡發現了大量現金和一張當天前往雲南的長途車票。
陽朔警方立即派人前往湖南突審。起初,趙志強矢口否認到過廣西,但當警方出示葡萄鎮監控截圖、目擊者證言以及在他住處搜出的那件“顏色很怪”的外套時,他的心理防線崩潰了。
“我沒想殺他......”趙志強低頭說道,“我只是想搶點錢跑路。”
據其供述,他越獄後一路南逃,在陽朔縣城購買了自制散彈槍和彈藥。案發當晚,他原本計劃搶劫一家便利店,但發現監控太多,轉而決定搶劫摩的司機。
“我聽說木浪崗那邊很偏,就在地圖上找了那個地方。”趙志強交代,“在葡萄鎮等車時,我故意找那些看起來老實的司機。那個人(陳志明)看起來最瘦小,我就選了他。”
“為什麼開槍?”
“快到水庫的時候,他突然減速,說要加錢,因為路太難走。我怕他起疑心,就假裝掏錢,然後掏出槍......第一槍打偏了,他叫起來,想跑,我就又開了一槍。”
“槍呢?”
“扔水庫裡了。”
根據趙志強的指認,警方再次組織對木浪崗水庫的搜查,最終在水庫東北角深水區打撈出一支用鋼管自制的散彈槍。經彈道比對,確認正是殺害陳志明的兇器。
尾聲
2011年9月,趙志強因故意殺人罪、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脫逃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次年5月,執行槍決。
案件告破後,李道軍又一次來到木浪崗水庫邊那條機耕道。時隔半年,這裡已恢復平靜,只有路旁一小片被踩踏過的草叢,還隱約保留著當初的痕跡。
“局長,還在想這個案子?”陪同的刑警問道。
李道軍望著延伸向遠方的土路,緩緩道:“每個現場都會說話,只是有的聲音大,有的聲音小。這個現場聲音很小,但如果我們仔細聽,還是能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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