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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博遠跟我聊的並不是怎麼去拿地,而是跟我聊了很多宏觀的大局觀,讓原本處於迷茫期的我終於算是有了一個清晰的目標。
原本在我的理解裡,房地產公司主要靠的是拿地,建樓,再把樓賣出去,這樣就把錢賺到手了。
這樣說其實也沒錯。
如果只是單純的想掙點錢,這樣做是沒問題的。
但如果說想要成為一個規模比較大的房地產品牌,光靠賣樓卻是不行的了,得成為政府的“城市運營商”才可以。
簡單來說。
我幫近江領導班子完成業績,類似近江政府拆不動的老城區,城中村,舊城改造等專案,我去把它拆了,建好,政府政績完成了。
這樣上面才會優先給我低價熟地,並且有容積率,稅費返還等獎勵。
最高可以返還50%到80%的稅率。
說不動心是不可能的。
許關那塊地,我賣給近江城投,總共賣了2個億,但交完土地稅,增值稅等各種稅項,只剩下1.2億到賬,如果能夠返還50%到80%的話,完全是不一樣的結果。
而在我看來,節省下來的成本就是利潤。
並且蘇博遠也給我提供了思路,想要專項做公建專案,首先得搞定四個人,第一個,分管城建的副區長,區長負責全區全面工作,抓財政,人事,大方向。
做工程的基本上都接觸不到區長。
而分管城建的副區長是專門負責城鄉建設,市政,公建專案,重點工程,拆遷以及招投標的,並且建委,城管,國土分局都歸他管。
所以想要拿工程必須得搞定分管城建的副區長。
第二個是建委主任。
搞定建委主任,是內定的開始。
第三個是財政局長,財政局長能夠決定安瀾地產能不能活下來,不然在撥款程式上稍微卡我個一年半載,安瀾地產就得因為墊資導致的資金鍊斷裂死掉。
第四個是招標辦主任。
雖然說國八條下來後,近江現在還有以“土地出讓金”拿地的方式,但以後的模式基本上大型專案都得招投標了。
等第一個專案做好了。
口碑穩了。
後面自然而然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專案找上門來,最終成為政府定點合作施工單位。
晚上吃飯的時候。
我和蘇婉弟弟,蘇博遠三人分了一瓶五糧液。
由於我喝了酒,車是蘇婉開的,她見我靠在副駕駛上沉思著,對著我問了起來:“爸在書房怎麼跟你聊的,有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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