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易這是想要王承恩的命,視生命如草芥。
好人和壞人有一個區別,就是好人心軟,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殺人,而壞人卻毫無負罪感。
不過,這倒是讓我想到了《水滸傳》中的李逵。
江州劫法場救宋江,李逵火雜雜地掄著大斧,只顧砍人……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推倒攧翻的,不計其數……直殺到江邊來,身上血濺滿身,自在江邊殺人。
三打祝家莊,李逵正殺得手順,直搶入扈家莊裡,把扈太公一門老幼盡數殺了,不留一個。
騙朱仝上山,朱仝乘著月色明朗,逕搶入林子裡尋時,只見小衙內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時,只見頭劈成兩半個,已死在那裡。
用公孫勝的師父羅真人的話來說,李逵之所以上應天罡星,“為是下土眾生作業太重,故罰他下來殺戮”。上天如此安排,李逵也成了個不分黑白,只知嗜血的兇殘愚漢。他心中湧動的最大的慾望,乃是殺人之慾。
李逵沒有負罪感,是好人是壞人?古今評價大不同。
最早的容與堂本《水滸傳》,卷首有懷林和尚評語力捧:“黑旋風李逵,謂為梁山泊第一尊活佛。”
李逵殺光了扈家莊的人,李贄評註:“妙人,妙人,超然物外,真是活佛轉世。”李逵刀劈小衙內,李贄評註:“量一小衙內性命值得甚麼?”
李贄還說李逵“情真意實,生死可託”,金聖嘆則認為李逵是“上上人物”,稱他“一片天真爛漫到底”。
然而周家兄弟卻有不同看法。
魯迅在《流氓的變遷》中說:“俠字漸消,強盜起了,但也是俠之流,他們的旗幟是替天行道。他們所反對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們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將相。李逵劫法場時,掄起板斧來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
周作人在《小說的回憶》中也說:“《水滸》的人物中間,我始終最喜歡魯智深,他是一個純乎赤子之心的人……李逵我卻不喜歡,雖然與宋江對比的時候也覺得痛快,他就只是好胡亂殺人,如江州救宋江時,不尋官兵廝殺,卻只向人多處砍過去,可以說正是一隻野貓,只有以獸道論是對的吧。”
我個人比較贊同周家兄弟的說法。魯迅也不愧是魯迅,雖然文筆不怎麼樣,但看待問題,確實一針見血。
我記得某年,我到對外經貿大學陪人上課,裡邊的老師講到國民性,說魯迅認為,國民性有一個鬧字。仔細想來,確能品出些味道。
黑旋風,李逵綽號,在南宋龔開《宋江三十六人贊》以及元人所著《大宋宣和遺事》中已著錄。
龔開在讚語中解釋道:“旋風黑惡,不辨雌雄。山谷之中,遇爾亦兇。”
金聖嘆點批《水滸傳》,也解釋了一大通旋風的含義:“旋風者,惡風也。其勢盤旋,自地而起,初則揚灰聚土,漸至奔沙走石,天地為昏,人獸駭竄,故謂之旋。旋音去聲,言其能旋惡物聚於一處故也。”
其實,在唐宋之際,旋風被認為是與鬼怪相伴而生,旋風又稱鬼頭風。宋代南戲《張協狀元》中有“勸你莫圖它做老公,它畢竟是個鬼頭風”。
可是施耐庵畢竟是個元末明初的人,《水滸傳》是不是這個意思,就留給吃《水滸傳》這碗飯的學者們考證吧。
好漢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在《水滸傳》第二十七回,武松與張青聊天時提到 “好漢的勾當” ,指的是殺人放火之事。張青本人就因小事殺人放火,反被稱讚有做好漢的天分。
除了敢殺人,書中還推崇講義氣、仗義疏財、不近女色。例如第二十二回形容宋江:“且又仗義疏財,扶危濟困,是個天下聞名的好漢。”
施耐庵如此標準,難怪我小時候我爺爺一直不讓我讀《水滸傳》,價值觀堪憂得很。
在《水滸傳》中,好漢顯然更像是壞人,而好人則不該軟弱可欺,要當就當個“善霸”。
善良又霸道。
張老樵是好人,也是善霸,他看到端木易這是想要王承恩的命,動了惻隱之心。他把酒壺往王承恩身前一丟,酒灑了出來。
酒壺和酒,要擋住這片片如刀的碎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