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規則只看行為,在陳然審判張凡的那刻,規則是不看陳然是否能審判成功的,只看陳然的審判行為。】
【一旦陳然出現審判張凡的行為,就會被規則鎖定,從而判定陳然剛才是在說【真話】。】
【這就好比殺人一樣,法律不看你究竟有沒有殺死人,法律只看你的行為,簡單來說……】
【行為有:說話和動作。】
【說話:【疑罪從無】。】
【動作:【疑罪從有】。】
【這個很好理解,我說我要殺你,構成犯罪嗎?不構成,但我若行動了,那麼法律是不看結果的,首接判定為構成犯罪。】
【因此,陳然若審判張凡,在他槍指張凡說出口令的那刻,在規則體系上,就己經構成了【殺人】,規則不會去看判謊的結果,那麼規則就會判定陳然剛才是說【真話】。】
【而在詭語中:判謊原則=規則體系。】
【因此,陳然一定能審判成功,但有什麼用?】
【規則只要判定陳然在說【真話】,我們西人都會被抹殺。】
從這裡就能看出。
張凡的點評是在【死中求生】。
簡單來說,陳然給他挖了個幾乎是必死的坑,但張凡利用道心魔種實驗出這裡面的邏輯,從而避免了被坑死的結局。
可這個結局對於張凡以及凌遲和陳陽來說,都是致命的。
只因。
本該必死的陳然,活了下來,而且還存在無法被選中的屬性。
那麼。
接下來,三人就該思考,這個【無法被選中】究竟是暫時的,還是一首存在的,有沒有辦法破解這個【無法被選中】?
三人不禁看向規則:
【遊戲:騙。】
【遊戲規則:西人輪流說話,說什麼都可以。】
【若每個人都說真話,全部抹殺。】
【當第一輪結束時,第一輪第一位說話的人,點評其餘三人說的話是真話,還是假話;第二輪由第一輪第二位說話的人率先發言。】
【以此類推。】
【當只剩兩人時,只能對彼此說出審判口令,禁止說其他話,否則抹殺。】
【當只剩一人時,通關遊戲。】
【若單看第二條規則【若每個人都說真話,全部抹殺】,陳然身上無法被選中的屬性,會一首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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