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好,卻曬不到這偏院裡, 經過第二次提審後,宋觀舟察覺到不對勁。
她一如既往,不承認自己動手殺了朱寶月。
但審問的官員,給她展示了一份供詞。
那是朱寶月樓子裡的鴇子媽媽,上頭簽字畫押,說得明白,朱寶月坐轎子時,是被鎮國公府的侍衛帶走。
“絕不可能是鎮國公府的護衛……,還請大人明察,端午這一日,公府侍衛都有安排,斷不能受我委託,去擄掠朱寶月。”
“宋氏,你何時對朱寶月蓄有殺意?”
宋觀舟聽來,滿臉駭然,“不曾有過,我與寶月姑娘私交甚篤,她雖然身在風塵之中,但卻有一股子男兒豪氣,我二人算得是朋友。”
“去歲元宵, 你帶著奴婢打上滿月樓,對朱寶月屢放狠話,圍觀百姓之中,不少人聽到你說要殺了朱寶月。”
“那只是……,一時情急。”
宋觀舟欲要多辯解兩句,譬如說是年少不知事,產生了誤會云云,奈何審問的官員,壓根兒不給她這個機會。
“一時情急,可打人,亦可殺人!”
“大人明察,女子之間的友情,也如男兒那般,興許開始都劍拔弩張,但澄清誤會,我與寶月姑娘早已冰釋前嫌。”
宋觀舟想要列舉證據,但官員卻擺出了證據,“過往這一年裡,朱寶月是給你做過鞋履,回禮一事,卻是你的丈夫,你不滿他二人私下往來,故而起了殺念。”
“不是這般……”
第二次提審,宋觀舟疲於應對。
她給朱寶月送錢送物,自不能用自己的名義,每次差派阿魯過去,阿魯開口也是,這是我們四公子、少夫人送來的。
不知為何,在查探之中,就變成了裴岸私下與朱寶月藕斷絲連。
取供文書上頭,宋觀舟看了好幾遍,都不敢簽名。
這時候,宋觀舟才覺得來此地沒有好好學文言文,是非常對不住自己的。
關鍵時刻,沒有標點符號的文言文,哪怕有一兩個字弄錯,就是截然不同的後果。
可惜——
由不得她。
宋觀舟三個字,還是落在文書字據後頭。
回到偏院,她再度覺察到這案子的蹊蹺,明顯是衝著她來的,擄走朱寶月的人,不可能是鎮國公府的人,可滿月樓的鴇子媽和當時的轎伕、圍觀百姓,都這麼說……
絕對是賊子冒名頂替。
是餘成吧……
真是小看這個原著裡, 金拂雲的心腹。
這一輩子,餘成拿到的劇本,比原著慘烈多了,哪裡知道,也就是因為如此,才讓她看到了餘成的忠心耿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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