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這種事,一定要快刀斬亂麻,千萬不要計較來計較去,先了結劃上句號再說。
不然的話最容易節外生枝,或者反覆,特別是對方猶豫不定再找其它人幫他拿主意的話,不僅多了一個人知道,增加了走漏訊息的可能,而且多的這個人更容易把條件往高處提。
但是也不能太快,太快的時候,對方正在衝動期,這個時候正是上頭的時候,光想著自己受到了侮辱,頭上的帽子綠油油滴,根本不能冷靜思考。
比如衝動的時候,他根本不會想家怎麼辦?孩子怎麼辦?以後該怎麼面對親友?等等這些問題,他統統不去考慮。
他這個時候,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怎麼讓對方難受。
所以不僅語言上要極盡挖苦,態度還特別惡劣,提的條件不僅高,還沒有絲毫通融的餘地。
特別是樊利敏這件事,房子孩子存款都給對方,相當於淨身出戶了,對於過錯方來說,已經是做到極致了。
如果不是正好趕上樊利敏處於提拔的關鍵期,他後面的那些條件完全可以不答應,因為那些條件,都可以構成敲詐勒索了。
再給他二百萬賠款的話,萬一暴露出來,還要解釋這二百萬元的來源,因為你把存款已經給對方了,這二百萬元咋來的。
現在對方估計也沒有那麼上頭了,讓丁步銘去談判,也是因為丁步銘跟對方比較熟,看看能不能把條件降低一下。
你要補償,就沒有悔過書,要悔過書,這件事就永遠結束不了。
對方要是過的不如意,或者說心思比較惡毒,時不時都能拿來敲詐你。
所以楊辰的意思是,悔過書肯定不能籤,其它的都可以談。
而且賠款也肯定不能以賠款的形式支付,一有賠款就說明你是過錯方。
換成撫養費就沒有問題了,撫養費高點,可以說自己收入高,疼愛孩子,體諒對方沒有固定收入。
當然了,二百萬這個數字還是有點偏高,能降低肯定還是要降低的。
丁步銘帶著樊利敏走了,剩下孫大偉在外面不知道該如何是好,進房間吧,他沒有膽,也沒有臉。
不進房間吧,在外面站著,又非常尷尬。
好在楊辰所在的這個樓層,沒有什麼人來往,站了一會,他有心想坐到地上,但又擔心楊辰萬一出來,看到了,顯得態度不端正。
好在楊辰一直沒有出來,他可以每隔一會稍微活動下身體。
但即便如此,也很難受的,畢竟他也不是當時那個小派出所所長了。
習慣了養尊處優的他,這種程度的罰站不諦於酷刑一般的折磨。
當然了,更讓他難受的是,楊辰明知道他在外面,卻一直是毫無表示,甚至連出來都沒有出來一次。
他知道,只要是領導,都坐功了得,但是兩三個小時都不出來看看自己,看來是真的惱了自己。
楊辰當然知道他在外面,但楊辰就是不搭理他,甚至小憩了一會,又看了會書。
如果上過年晚宴上的事,只是讓楊辰對孫大偉有些不滿,別人提拔自己不動,有些情緒可以理解,但你都到這個位置上了,連控制情緒都做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