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弊之三也。
有此三弊,日久必衰。
絕非出現一個明君,或者是一些忠誠的朝臣可以挽回的。
過去,一直有“盛極必衰”的說法,可何謂“盛極”?
大漢衰弱,是因其“盛極”了嗎?
僅青州當前的富庶程度,便知,大漢離“盛極”還差得遠呢。
而大漢之衰落,上述“三弊”便是主因。
總結下來便是:知識壟斷、血脈傳承、五權爭利。
五權指皇權、士權、宦官之權、後宮之權和外戚之權。
聞荀彧講解到此,一些反應快的,突然想到了成公子的“洛水之誓”。
誓言中,說的可是“保漢室”,可沒說“保皇權”。
果然,荀彧接下來的話,就講到了皇權。
荀彧說,皇權集於一人,遇昏庸之君,其朝必衰。
只有讓出大部分皇權,給有能力治理國家的一群人,才能使這個國家治理得越來越好。
而為了保證丞相及內閣大臣的權力過大,進而產生野心,相權也要受到制約。
制約之一:組建內閣,丞相管整體,內閣大臣分管六部,由皇室下的皇監司考成;
制約之二:皇權擁有任免丞相及內閣大臣的權力;
制約之三:皇權中必有軍權;
制約之四:丞相及內閣大臣,包括六部尚書、各州刺史及各郡太守,均有任期之限,且不得超過六十歲。
皇監司由陛下直管。算是皇權下的又一部門,由皇室成員構成,只負責考成內閣,卻不出現於眾人眼中。
所以“中央結構圖”中也未列皇監司。
內閣成員一旦到了任期,不得再擔任丞相或內閣大臣。
被罷免的丞相或其他內閣大臣,可繼續在內閣中任職,亦可任一部尚書,卻不可就任一州之職。
尚書任期滿後,且並未升遷,將不再擔任行政官員,但可任技術能吏,繼續為大漢貢獻力量。
而刺史任期滿後,可以繼任尚書。
制約之五:丞相及內閣大臣主要來自六部尚書和各州刺史,且由六部尚書和各州刺史提名,再由京都官吏投票。
票多者,報給皇帝陛下和皇監司。陛下根據考成的結果,來決定誰為丞相,誰為內閣大臣。
而且陛下有一票否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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