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暴君,我為大明續運三百年》第2892章 大赦虛恩,新政根基(1)

作者:昆吾·7天前

“壞訊息是沒有大赦!”

“什麼?沒有大赦?”

“說具體點,是全部沒有大赦,還是說個別的不在其中?”

“對呀,這兩者差別可就大了!”

……

“安靜!”

書生揮舞著報紙:“是全部不赦,

這上面有一段話應該是陛下說的:他說自他登基的二十年來大明法治幾近完善,那麼大明的法治則要建立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和‘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之上,

強調刑罰的確定性和穩定性,不會因個人意志而隨意赦免,將罪與罰的決定權交給明確的律法條文,而非皇帝的‘恩典’,

自此以後大明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聽著這話,所有人都沉默了。

他們想反駁,但又不知道怎麼反駁

“那好訊息呢?”

“好訊息是不僅此次不赦,從本次開始,後繼之君任何時候都不得大赦天下!”

眾人愣住了,這算哪門子好訊息?

這好訊息和壞訊息不是一樣的嗎?

“的確是好事兒呀!”

有百姓猛地一拍掌:“歷代封禪舊典,泰山、社首每遇告成,必下大赦,諸位想過為什麼嗎?

是因為漢唐、宋初天下未定、刑獄壅滯後的補救權宜之計,不是聖王長治久安之道。

古賢有言: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數赦者,小仁之大賊。

諸葛亮治蜀十餘年,終世罕頒大赦,他說‘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

唐太宗也經常告誡群臣,一歲數赦,則百姓輕法,奸盜心存僥倖,善人徒受其害。”

“當年大明初立,太祖定法,官吏貪贓、謀逆、殺人重罪,縱遇慶典亦不原宥;

嘉靖年間,群臣三請封禪大赦,世宗直言赦令姑息奸邪,拒不允准,此皆祖宗明鑑。”

“說的好,陛下剛即位的時候,海內大亂,流寇四起、閹黨橫行、豪強魚肉百姓,彼時若頻行大赦,作亂之徒轉瞬復擾鄉野,良善百姓永無寧日。

現在二十年的砥礪,底定四海,吏治一清、法度分明,獄訟逐年減半,天下已非亂世,何須借釋放罪囚裝點太平?”

“這才是正解,想要保全生民,不在釋放罪人,而在永不使百姓再遭兵禍、豪強兼併、疫病饑荒。”

人群中五人立刻站了出來,說出了自己的理由,原本還氣氣憤的百姓則是若有所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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