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十惡、殺人、貪墨、劫掠重犯、偷稅漏稅,永不寬宥,世代遵行,不得擅改。”
書生說完,所有人都懵了。
是真正的懵了。
十惡罪名從隋唐時期正式確立後,便成為歷朝歷代大赦令中永恆的例外,因為這些罪名直接威脅皇權、踐踏封建倫理,被視為罪大惡極。
貪官汙吏,這是從唐太宗李世民開始,就在大赦令中特別強調’官吏枉法受財者不在赦例’,宋朝也規定官吏受贓者不赦。
這項規定的背後邏輯是,貪腐敗壞吏治、動搖國家根基,其危害甚至不亞於十惡重罪。
所以,太祖開國後便定下了‘貪汙六十兩,剝皮實草’的酷刑,以此震懾百官。
殺人,自古以來的民間邏輯就是殺人償命,根源在於十赦,違揹人道。
劫掠重犯,若引發大規模動盪,則可能被定性為‘謀叛’或影響治安的重罪。
這四條合併起來都和十惡有關係,而十惡不赦這是自唐開始就代代相傳的,這點他們能理解。
可這個偷稅漏稅也在其中是幾個意思?
而且還要重罰?
“諸位,大明日報上也給出了三條理由,我給諸位念一念上面皇帝的原話!”
書生將報紙攤開:“第一,朕登基之初國庫空虛,無錢練兵、治河、賑災,
十年間能滅建奴、收蒙古、平定南洋、開設六大研究院、清丈土地分給流民、廣設醫館糧倉,全靠畢自嚴整頓商稅、田稅、海關關稅積累財力。
商賈、豪強隱匿田畝、瞞報商貨偷稅,省下的一己之財,是本該用來養邊軍、撫卹陣亡將士家屬的軍餉;
大戶偷稅少繳賦稅,官府為補足缺口,極易轉嫁賦稅攤派到底層自耕農頭上,加重百姓負擔,直接破壞‘均墾分田、輕徭薄賦’的核心新政;
若封禪大赦赦免偷稅者,等於承認隱匿錢糧無罪,各地豪強、海商、工場主必然爭相效仿,
數年之內國庫再度空虛,軍備、農醫研究院、賑災儲備全部難以為繼,永固華夏便成空談。
第二,偷稅本質是失信於天下,破壞律法公平,與封禪告天的初心完全相悖,
底層百姓如實繳納田賦、小販如實交商稅,一分不少,世家大族、海外鉅商手握鉅額財富,刻意瞞報偷稅,是身份特權帶來的不公。
若大典寬宥偷稅之人,老實本分的農、工、小商販會心生怨懟:
安分守己者負重,投機取巧者獲寬縱,法度徹底失衡;
此前郭允厚耗費數年走遍天下清丈耕地,嚴查隱田逃稅,無數官吏奔走數年,得罪無數勳貴豪強,才釐清天下賦稅。
一旦大赦偷稅,數年清丈之功盡數作廢,之前被追繳賦稅、受懲處的富戶也會心生不服,吏治整頓成果一朝崩塌。
第三,偷稅關聯勾結官吏、敗壞朝堂吏治,是滋生貪腐的源頭,
偷稅從不是單人所為,豪強瞞田需要賄賂地方官吏塗改地籍,海商逃海關稅需要買通關卡官員,長久以往形成官商勾結的利益鏈條。
偷稅背後捆綁行賄、貪贓,袁可立多年整頓吏治,嚴查貪腐,已將貪吏定為永不赦免重罪。
;法枉私徇、賂賄收吏容縱接間於同等,稅免赦,罪之生共的腐貪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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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舊的爛糜堂朝年初禎崇回重,敗腐卡關、併兼地土啟重,員攏拉憚忌無肆會更商鉅、貴勳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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