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抗戰有空間》第1370章 琉球群島2(1)

作者:六零山人·1個月前

先是宮古列島的漁民集體罷漁,聚集在行政公署門口抗議,卻遭到警察的武力鎮壓;隨後,沖繩群島的百姓自發組織起來,搶奪被官員倒賣的物資,與官員的爪牙發生激烈衝突;大東諸島的百姓則冒著風浪,駕著漁船前往臺灣,想要向國民政府請願,卻被臺灣官員攔截在海上,不少漁船被撞翻,漁民葬身海底。

更可笑的是,三省官員不僅不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反而互相指責、推卸責任。福建官員向行政院告狀,說臺灣官員越界斂財;臺灣官員反咬一口,稱福建官員倒賣敵產、中飽私囊;浙江官員則謊稱地方偏遠、難以治理,將所有問題都推給中央。

這些情況,駐軍看在眼裡急在心裡,多次發電報給曼德勒反映,緬政府也數次透過大使館向國民政府說明沖繩島情況,可國民政府都以戰事繁忙無暇顧及的藉口推脫了。

孫義成自然也知道這種事,不過考慮到跟江開思之間的協議,他無法給駐軍下令干涉。但四月份駐軍的一份報告,不得不讓他特別重視--島上留下來的日本籍居民,竟然在私下裡串聯,準備搞武裝暴動。

日本投降,沖繩島迴歸中國,這些島上日本居民雖然搬走了大半,但仍有一小部分捨不得從小生活的地方,沒有離開。現在就藉著這股事件準備鬧騰。

日籍居民暴動,孫義成根本就不擔心,兩個師的軍隊扎住在那裡,他擔心的是因此會影響到島上原住民對大陸方面心態的轉變,也就是人心。

如果琉球原住民心裡對大陸政府不滿了,對後續的管理將帶來極大的不便--你總不能天天實行高壓管理吧!

因此,得到訊息的孫義成就馬不停蹄地趕往琉球群島,登上了最大的沖繩島。在路上,他將駐島緬軍所反饋的、關於島上政府官員貪汙腐敗、吃拿卡扣、不作為,以及警察武力打壓老百姓的那些事件,全部用電報發給了江開思。

電報最後,孫義成分析了這些事對島上居民心理的影響,以及他們對國民政府的強烈抱怨,直接挑明,沖繩島上的民政,將由緬甸政府直接接手,那些國民政府的官員和警察,將全部遣送回原地。

不過,對於這些官員裡面,那些罪大惡極,已經引起島上居民強烈公憤的官員,他不準備交出去,而是要套用三國時曹操伐袁術做過的一件事的--殺倉官(管糧官)王垕,安撫因為糧食不足而抱怨計程車兵。

他就是要用那幾個罪大惡極官員的腦袋,告訴島上居民,這些欺負你們的壞官員,還是有人管的,還是會被懲罰的。

對於這樣的決定和做法,是否會引起江開思那邊的不滿和抱怨,孫義成已經無法去顧及和考慮了。關係到未來母國海疆的安全,以及大量海上經濟利益的事情,他不想馬虎,更不想讓剛剛得來的沖繩群島因為失去人心而再次離開母國的懷抱。

歷史上,琉球群島曾有兩次迴歸母國的機會,都是在二戰時期。一次是1942年的開羅會議,羅斯福提出將琉球交還中國,被江開思拒絕,戰後的琉球群島就被聯合國(實際上則是被美國控制)託管;

第二次是戰後的1951年,美國與日本簽署《舊金山合約》的時候。這個時候,如果在臺灣的江開思政府向美國方面提出對琉球群島的主權歸屬問題的話,想來美國人也很樂意交權的。

可惜臺灣方面並沒有這樣做,於是。琉球群島管轄權被美國私自移交給日本,日本再度佔領琉球群島,並在此設立沖繩縣。

就這樣,原本可以早早迴歸的琉球群島,在江開思政府短視的眼光之下,輕輕鬆鬆的又被日本拿走,實在是中國人的一大憾事。

現在,這一時空,孫義成來了,自然不會讓這種事情在發生,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

四月底,孫義成到飛機達沖繩島,這次他的隨行人員隊伍龐大,光是運輸機和運送人員的飛機,就有八架。其中兩架是由由C-54“空中霸王”運輸機改裝而來的客機,一架可以乘坐最少86名乘客,兩架就是172人。這172人,全部是緬甸的地方行政管理人員,有著豐富的管理經驗,是孫義成帶來替換國民政府之前那批人的。

另外六架運輸機裡面,裝載的全部是各種物資,送給琉球各島上原居民的各種生活物資。大米、麵粉、肉類、蔬菜、罐頭、餅乾、白糖、酒水、衣服、鞋帽、床上用品、洗漱用品等等。

按理說這些物資根本不需要動用如此多的飛機來運送,孫義成自己的空間裡面就可以輕鬆搞定,之所以還要讓飛機運送,孫義成的主要目的是要島上居民看到有那麼多飛機來,給他們送物資來了。

這種眼睛實實在在看到的東西,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穩定(島上原居民)人心的作用,讓他們知道大陸那邊還是很關心琉球百姓的。

島上日籍居民串聯想搞武裝暴動的事情,在孫義成來之前已經被駐軍輕鬆解決,一點浪花,不、一點水花都沒有弄出來就悄沒聲的結束了,幾個最先佔比動手的日籍居民,成為殺雞儆猴的物件。

這還沒有結束,琉球各島的日本籍居民,隨後被要求離開琉球群島,返回日本本島。

為了不引起國際社會的特別關注,對這些將要遣送回日本本島的日籍居民,孫義成還安排曼德勒方面知會在廣州的李德林臨時政府後,就以國民政府的名義,給這些要遣送的日籍居民每人發了五千日元的遣散費,然後集中用船送到日本本島。

四九年的日本經濟,因為美國“道奇計劃”的實施,規定1美元等於360日元。這時的一美元,可以買到最少30斤精米,省著點吃,可以夠一個月。

緬甸政府給這些日籍居民5000日元(14美元),等於是保障了他們一年的基本生活,也算夠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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