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忘於江湖沉澱》初戀總是念念不忘(1)

作者:番茄用戶2530·18小時前

2011年秋天,申城的風已經帶了涼意。

陳嶼第一次見到沈念,是在職校對面的奶茶店。她穿一中校服,藍白相間,扎馬尾,趴在桌上寫卷子,筆帽咬在嘴裡,眉頭皺得跟什麼似的。他那天跟朋友去打檯球路過,隔著玻璃看了兩眼,朋友推他:看啥呢?沒看啥。

後來他總去那家奶茶店。點一杯最便宜的檸檬水,坐一下午,假裝玩手機,其實餘光全在她身上。她每週三、週五下午會來,寫卷子,偶爾跟同學討論題目,笑起來兩顆虎牙。他從沒跟她說過話。

直到有天她走的時候把單詞本落在桌上。他追出去,她剛騎上腳踏車,他喊:喂,你東西掉了。她回頭,愣了下,接過本子,說了句謝謝。他手插兜站在路邊看她騎遠,才想起來連她叫什麼都不知道。

真正認識是那年冬天。他職校室友的女朋友跟她同班,一起吃過一次火鍋。室友起鬨說陳嶼暗戀你半年了,他被嗆得咳嗽,沈念笑著給他倒了杯水,說我知道啊。

他當場愣住。

你總在奶茶店坐一下午,點一杯檸檬水,我同桌都說那男的是不是來蹭暖氣的。她託著下巴看他,眼睛彎彎的,你下次點個熱的好不好?看著都冷。

那天之後就在一起了。十七歲,他職校二年級,她高二。他週末去一中門口等她放學,騎一輛改裝過的摩托車,後座綁個軟墊,她說比公交車舒服。他帶她去吃學校後門的麻辣燙,她辣得吸涼氣,他遞紙巾。她不要,說你幫我擦,他就笨手笨腳地擦她嘴角。她嫌他粗糙,卻笑著往他肩膀上蹭。

他那時以為這就是一輩子了。

在一起的第一年,他把能給的都給了。跑外賣兼職,攢了兩個月工資給她買了一條銀項鍊,九百多塊。她戴上照鏡子說好細啊,他有點窘,下回買粗的。她說細的好看,我喜歡。那條項鍊她戴了三年,洗澡都不摘。

第二年,他輟學去跑外賣,她高三。他每天中午給她送飯,保溫箱裡裝著家裡做的菜,到了學校門口等她出來。她同學說你男朋友比外賣還準時,她笑著打他一下,說別瞎說。他一個月賺三千多,給她充話費、買資料、交校服錢,剩不下什麼。但每天晚上收工,她發簡訊說今天辛苦了——他就覺得值了。

第三年,她考上安利的大學。走之前那天晚上,兩個人在他家樓下坐了很久。她靠在他肩上,問你會想我嗎。他說。她沉默了一會兒,說那你要來看我。他說好,每個月都去。

後來呢?後來他確實每個月去。火車十幾個小時,硬座,半夜到了安利站,出站口看見她穿羽絨服等著,撲過來抱住他。他那時候覺得,異地也沒什麼,她還在。

變化是大二下學期開始的。

她回訊息變慢了。以前秒回,後來隔一兩個小時。他問,她說在上課、在圖書館、手機靜音了。他信了。五一他過去,住在她學校旁邊的青旅,她說考試忙,白天沒空陪他,讓他自己轉轉。他在安利逛了三天,跟她吃了兩頓飯。她吃飯的時候一直刷手機,偶爾笑一下,問他你說啥。

他沒起疑心。真的沒起。

七月份,他刷快手。那時候快手有個功能叫好友贊過,能看到好友點過讚的影片。他隨手點進去,看見她閨蜜贊過一個影片,影片裡是安利的街景,鏡頭一晃而過,拍到一個男的和一個女生牽手走在路上。女生穿一件白色短袖,揹著一個帆布包,包上掛著一隻小熊掛件。他認得那個掛件,是他去年在民人街給她買的。

他盯著螢幕看了很久,大拇指又往回劃了一下。

他直接打電話過去。她接了,聲音正常,問。你是不是談別人了。他問。她沉默了幾秒,說。什麼時候的事。……今年三月份。為什麼?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她說陳嶼,我在這邊一個人……他是我同學,他對我挺好的。

那我對你不好嗎?他沒等她說下一句,就把電話掛了。

那天晚上他躺在出租屋裡,天花板上一道裂紋,他數了一夜,數到三百多條,天就亮了。他把她的微信、QQ、快手全部拉黑,那條銀項鍊他沒要回來。後來聽人說,她那條項鍊也摘了,不知道扔哪兒去了。

五年。從十七歲到二十二歲,他以為自己談的是愛情,其實談的是他一個人的。

2016年秋天,他開始紋第一個紋身。在左小臂,一行很小的英文字母,是那條項鍊牌子上的單詞。紋身師問他要不要換個字型,他說不用,就那樣。

他心想,總得留點什麼。五年什麼也沒剩下,至少留個疼。

那之後他談過兩個,都被綠了。第二個讓他買套,第三個當著他的面跟別人走了。他後來跟人聊起這些事,語氣像在講別人的故事,講完笑一下,說我可能命裡帶綠。

但那個十七歲的、冬天在奶茶店門口回頭說的女生,他再也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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