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席位上,兩個檢察官都皺著眉頭在思考。
過了一會兒,女性檢察官這才開口說道:“你這是在無端的推測,事情都沒有發生,不應該作為判斷的依據。”
“如果邱光偉想要繼續攻擊的話,不可能在劃傷朱大昌後,會停止並且退了一步。”
“很明顯,一開始他或許只是因為憤怒,拿著匕首也只是為了嚇唬對方。”
“但在劃傷後,心裡有些後怕,這才主動停止並且後退。”
“你方所說繼續攻擊的可能性,無限接近於零。”
“因為這根本不符合行為習慣。”
金勝既然都盯著你這一點錘了,肯定不會輕易的放過。
更何況,對方的這一段說詞,估計已經到頂了。
毫無新意了。
甚至連法條都不引用了。
金勝沒有停頓,直接反駁道:“按照公訴人所說,邱光偉是因為感到後怕,這才停止了攻擊行為。”
“那他為什麼不多退兩步,又或者說,怎麼不把匕首給丟了。”
“我們同樣也可以看到,水管的長度只有40公分,邱光偉只要再退一步,那就無法被擊中。”
“另一點,如果他把匕首丟在地上,我相信朱大昌也不會拿起水管進行防衛吧!”
“所以,你的這個觀點,同樣也只是在臆測。”
“不知道兩位公訴人,有沒有仔細看過警方提供的筆錄。”
“據我的當事人所說,當時突然被邱光偉給攔住去路的時候,他手持匕首,神情很猙獰,雙眼發紅。”
“這是一個人在極度憤怒的時候,才有的表現。”
“試問,這個時候,他的行為習慣會怎麼樣?”
“難道你還指望一個已經傷害到了自己,並且還拿著刀站在你面前的人,接下來不會再繼續攻擊你。”
“這樣的說法,公訴人覺得現實嗎?”
好傢伙,這下直接給兩人都幹沉默了。
這話沒法接,怎麼說都是錯。
可是劇本明明不是這樣寫的啊!
怎麼事情發展到現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討論死者當時的行為以及心理活動了。
屬實有點懵。
甚至都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就被金勝帶進了他的節奏,一起跳起了‘A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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