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也沒有繼續摳腳印這一點,因為暫時還起不了決定性的作用。
金勝換了一個點問道:“根據死者的屍檢報告上顯示,葉小婉死前,腦後部遭受過鈍器的擊打,請問是哪一種?”
“兇器有沒有在現場找到?”
季平信直接回答道:“沒有,正如被告方律師剛才所說,案發所在地為拆遷區域,周圍民房全都已經廢棄。”
“各種雜亂的東西非常之多。”
“故此,在被告人有意遺棄的情況下,無異於大海撈針。”
“但致使葉小婉死亡的兇器,以及上面遺留的指紋,都是不可否認的犯罪事實。”
金勝要的就是對方這麼說。
這一步步引導過來,就是為了引出自己下面的說辭。
“公訴人,這也是我的疑問所在。”
“為什麼前期用於擊打的鈍器可以丟棄、藏匿,反而導致葉小婉死亡的兇器會被留在原地,你不覺得自相矛盾嗎?”
“被告人完全有充足的時間把兇器也給處理掉。”
“另外,死者為什麼會到塘中村?”
“是以何種方式到達的,開車還是坐車,有沒有目擊證人?”
“為什麼會特意去取30萬的現金帶在身上。”
“要知道,在如今這樣的網路金融時代,除非必要,否則根本不會攜帶如此大量的現金。”
“還有,死者為什麼會在沒有任何腳印的情況下進入弄堂?”
“你們不是在裡面發現了其他人的腳印痕跡嗎?”
“既然連過了一段時間的痕跡都能發現,卻沒有發現被害者的腳印,不覺得奇怪嗎?”
“所有的這些疑問,在警方的調查報告中,均未能進行一個合理的說明。”
“公訴方在向法庭提交的所有證據當中,除了一個兇器上的指紋之外,也未能體現魏大勇就是兇手的其它有利證據。”
“請公訴方,對我上述的疑問進行答覆。”
季平信想到了這次的開庭會有點麻煩,但是沒想到這麼棘手。
金勝的這一連串的問題,差不多把整個案件的邏輯都給推翻了。
在現場旁聽的人怎麼會看不出來,公訴方已經被金勝給壓制住了。
就連合議庭的幾個法官,也都若有所思。
季平信皺著眉頭想了一會後,乾脆沒有正面回答金勝的問題。
因為他知道,如果繼續在細節上跟金勝死磕下去,肯定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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