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內心的不堪被杜敏揭穿,惱羞成怒,“你胡說八道!我才沒有討好他!你造謠!”
“造沒造謠你心裡清楚!我要是你,與其天天提心吊膽的生怕老公發現了真相,還不如趁這個機會讓他坐牢,再跟他離婚,拿著分得的財產遠走高飛,猥褻未成年人可是重罪,最少三年起步,若是猥褻多個,坐五年牢跑不了的!”
“你,你說的是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你要不相信,去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讓,讓我想想。”
李芸有些心動,老公越來越老了,不耐煩做那些事,可她還是壯年,看著外面那些強壯的男人心裡癢癢的,再加上老公拿回家的錢越來越少,這日子沒勁透了。
杜敏冷冷一笑,誘餌已經拋下,就不信李芸不動心。
猥褻這件事是不好取證,但是如果孩子的媽媽作證,再加上玲玲妹妹的證言,那個老男人可就翻不了身了。
宋律師打電話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全部完成,本來以為最不好取證的猥褻罪有了重大進展,這場官司贏定了。
由於事涉未成年人,這場官司是不公開審理的。
開庭那天,杜敏換上了黑色的大衣,給玲玲也換了一件深色的衣服,玲玲有點不安,跟奶奶確認,“奶奶,我媽媽會來嗎?那個人也來了嗎?”
“宋律師不是說了,她們兩個都來了,玲玲別怕,今天過後你就跟她們沒關係了,咱不欺負人,也不能叫人欺負了去,記住了嗎?”
玲玲看著奶奶剛毅的面容,點了點頭,心裡隱約明白了一點。
“放心吧,你媽媽不敢在法庭上鬧事的,見到她,你儘管硬氣的。”
老二開著車來接她們祖孫兩人,“媽,你跟李芸說了什麼?她打電話來說一切按咱家的意思辦。”
“我哪說什麼?就是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她叫我說哭了,要痛改前非。”
杜敏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老二從後視鏡看了老孃一眼,李芸會哭?騙鬼吶,上次還叫囂著不把玲玲還回去就要我好看!
李芸穿了一件粉色的大衣,盤了發,化了妝,杜敏一見險些沒笑出來,四十多歲的人穿粉色?老黃瓜刷綠漆?幼稚不幼稚!
老男人王傳宗一張圓圓的臉,小眼睛眯眯著好像在笑,但是那個笑不達眼底,果然是笑面虎。
李芸一見玲玲嘴唇動了幾下,最終選擇了沉默,王傳宗說道,“玲玲啊,你這個孩子可真不讓人省心,我對你們娘幾個那麼好,你怎麼能反咬我一口呢?這事是胡說的嗎?你……”
玲玲渾身顫抖了起來,宋律師打斷了他的話,“請你離我的當事人遠一些,有話請在法庭上說。”
案件分兩部分審理,有派出所的出警記錄,醫院的傷情鑑定書,再加上李芸承認了動手打人,當事人玲玲的強烈要求,且雙方父母同意,法庭當庭判決剝奪了李芸的撫養權,轉移到杜敏名下,李芸劉明每人每月五百元撫養費,至玲玲十八歲,一次性付清。
其實離玲玲十八歲還有三個月,這錢也沒多少,可這是法庭的判決,杜敏要的就是這個態度。
第二部分猥褻罪就麻煩了,王傳宗無論如何法官怎麼問就只有一句話,“我沒做過這樣的事。”
宋律師對王傳宗發問,“請問被告,2001年1月21日,你是不是和朋友在滙豐園聚餐,席間喝了兩杯白酒,之後獨自駕車於八點鐘回到家中?”
王傳宗有點莫名其妙,“1月21?我上哪記得那麼遠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