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官場筆記》第321章 讓子彈飛一會(5)(1)

作者:羅妹子·8個月前

下午三點,孫潔在縣委組織部部長劉勇進、縣政法委書記冷凝月和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牛津樹的陪同下,走進了縣公安局會議室。

縣委書記帶著三名縣委常委參加縣公安局的幹部擴大會議,在富水縣還屬於開天闢地頭一次。

會上,四人先後發言都強調穩定。都提到徐勃擔任縣公安局局長的工作是紮實的,是經得起考驗的。

這個舉動的指向性就很明確了,參會人員都明白,縣委書記和縣委這是力挺徐勃啊!

更讓他們吃驚的是,接下來縣委組織部部長劉勇進說的話更讓大家吃驚了。

“縣委和縣委組織部根據徐勃同志的提請,臨時指定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龔超同志承擔部分副局長的職責,局內具體分工由公安局黨委會研究決定。”

雖說是臨時指定,但是也就等於正式任命了。

這事肯定是臺上坐著四名縣委常委全部同意的事,富水縣雖說是十二名縣委常委,但是能有四人同意的事,基本就是板上釘釘。

孫潔雖然不擔心徐勃回不來,但是還是透過這個方式力挺他!

看完關邵宏遞交的逮捕決定書後,爨鄉市檢察院檢察長徐平沒有立即簽字。

雖然關邵宏在案情來源和審查意見上寫的很清楚,但是徐平還是有疑問。

這倒不是說同為徐姓的徐平和徐勃有什麼沾親帶故,事實上他都沒見過徐勃。

前段時間富水縣的“大地震”,徐平已經親手簽了十幾份逮捕決定書了。

現在看到又是富水縣,自然也就有些謹慎。再說,這徐勃的年齡一欄上的28歲也讓徐平陷入了沉思。

徐平心想,28歲擔任一個副縣長不算多出彩,但是擔任常務副縣長的同時還身兼數職,那就不一般了。

一看受賄金額才70萬,就讓徐平覺得這事不簡單了。

一個前途無量的年輕幹部,會因為幾十萬塊錢去自毀前途嗎?再看敲詐索賄更是漏洞百出…

徐平是從省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位置上下到爨鄉市擔任檢察長的。

雖說地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和罷免。

但是選舉產生後和投票罷免後都必須上報省檢察院。

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基於此,來到爨鄉市一年多的徐平,不管是本地的“威縣派”還是外來的“玉河幫”,他都不站隊。

徐平把逮捕決定書推到一邊,說道:“關副檢,這個逮捕決定是不是太過激進了?”

“證據充分紮實嗎?”

“徐檢,證據確鑿,這也是市紀委的建議。”關邵宏剛說完,徐平桌上的手機響了。

徐平接起電話後,表情以肉眼可見的速度一下凝重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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