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抽出時間,看了一本推理小說。她只是看熱鬧,想享受一下讀書的快樂。
沒想到,這本書卻啟發了她。
靜安忽然發現,推理是懸疑的一種,裡面是包含恐怖細節的。
把推理,懸疑,恐怖,放到一起,這樣的恐怖小說會更有意思,更有看頭。
她嘗試著,寫了一篇這樣的小說,交給了編輯。
沒想到,編輯很快就看完,在聊天的對話方塊裡,發來六個大拇指。
編輯說:“這篇小說不錯,你不要另投,過幾天就終審,等待好訊息吧。”
這次寫完小說,靜安自己也很滿意。她忽然發現,她好像有些懸疑推理的天賦。
這種小說,屬於社會派推理。跟傳統的推理小說不同。靜安推理不嚴謹,但故弄玄虛的本事還是有的,製造氛圍嘛。
給雜誌寫稿子,不那麼嚴謹,寫恐怖小說只要能把人嚇一跳就行。
後來,靜安看的雜誌多了,發現有個雜誌不收恐怖小說,但收懸疑小說。
這回妥了,靜安就想嘗試這種寫作。
因為恐怖小說,嚇唬的伎倆用一次之後,就不能再用,再用也嚇唬不了人。
所以,恐怖電影也一樣,時間長就會沒落,或者換個思路重新出發。
但懸疑小說就不同了,生活中處處充滿了懸疑,丈夫身上的香水味哪來的?車裡的口紅是誰的?
丈夫總是頻繁地看手機,看完手機又刪除資訊,對方是女人嗎?
這些東西,都可以寫成懸疑小說。
靜安喜歡這種寫作,寫得很來勁兒。
她開始學習各種欄目的寫作方法,一點一點地嘗試,從700字的小稿子,開始嘗試寫4000字的大稿子。
她也是從這個時候,寫文章開始列提綱的。
如果不列提綱,按照靜安天馬行空的想法,那不一定寫到哪裡去,有可能離題萬里。
4000字的稿子,靜安就分8個小節去寫。
每個小節寫500字。一共就是4000字。
每個小節裡,都要有動作戲,要麼爭吵,要麼親密,總要有點看頭。劇情要推進。
靜安也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對不對,反正,嘗試著寫。
只要一直寫下去,不斷地改進寫法,總會有文章過稿的。
每天都寫,每天都有期待。不過,靜安還達不到每天都寫雜誌。她現在還是一個月規定自己完成15篇稿件。
有時候大稿子寫不出來,她就多寫兩個小稿子,總要在月底完成目標,下月才有過稿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