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670章 死刑宣判!(1)

作者:牛熊隨心·5個月前

一個小時。

六十分鐘。

三千六百秒。

對於法庭內的某些人來說,這只不過是刷幾個短影片的時間。

但對於被告席上的李國棟來說,這每一秒都像是在被鈍刀子割肉。

法庭大門緊閉。

李國棟癱坐在椅子上,身上的高定西裝已經被冷汗溼透,黏糊糊地貼在背上。

他不停地抖動著雙腿,眼神渙散。

不用宣判他也知道自己完了,至於那幾個小畜生,與他何關?!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厚重的法庭大門,終於在萬眾矚目中緩緩開啟。

全體起立。

三位法官魚貫而入。

走在最前面的審判長陳國正,步履沉穩,面容冷峻。

細心的人會發現,僅僅過了一個小時,這位老法官似乎變了。

他那原本有些佝僂的背脊,此刻挺得筆直,像是一杆寧折不彎的標槍。

他眼中的疲憊與糾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豪邁。

三人落座。

沒有多餘的廢話,沒有繁瑣的過場。

陳國正雙手扶案,目光如電,緩緩掃視全場。

那一刻,喧鬧的法庭瞬間死寂,連呼吸聲都變得微不可聞。

“經審理查明。”

陳國正的聲音透過麥克風傳出。

“被告人李天賜、趙子豪等五人,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對受害人王樂實施了有組織、有預謀的持續性霸凌。其手段包括但不限於肉體毆打、精神羞辱,以及利用家庭背景對受害人親屬進行生計威脅。”

“上述行為,直接導致受害人王樂陷入極度絕望,被迫以結束生命的方式來換取家人的安寧。其行為邏輯清晰,分工明確,且使用了‘溼毛巾裹瓶子’等特定手段規避傷情鑑定,主觀惡性極深。”

“另查明,被告人李國棟,作為監護人及法律從業者,非但未履行管教職責,反而向未成年人傳授規避法律制裁的犯罪方法,甚至灌輸極端錯誤的法律觀念,系本案惡性升級的始作俑者。”

陳國正頓了頓,目光掃過被告席上那些面如死灰的面孔,手中法槌輕握,聲音陡然拔高。

“經合議庭休庭評議,一致達成如下意見:”

“本院認為。”

”。求追的恆永義正對於在,輯邏於在更,驗經於在命生的律法“

”。小弱護保了為,善揚惡懲了為是乃,衷初之法立“

”。會機的新自過改們他予給,年的錯犯而知無因、未尚智心些那護保了為是,意本之立設》法護保人年未《“

。厲嚴然陡音聲,轉一鋒話正國陳,裡這到說

”!是但“

”!牌金死免的中手魔惡是不更,港風避的惡罪是不絕律法“

”。線底的知良類人了破突經已意惡觀主的們他當;指髮人令到忍殘段手的們他當;罪犯行進律法用利夠能到經已智心,’子孩‘的謂所當“

”。’人年未‘的護保要需上義意律法是再不就,們他“

”!徒暴的裝著披是而“

。變大臉們師律深資的上席聽旁,齣一話番這

。上地了在掉都鏡眼把得驚是更家專學法老個幾

”!啊理法行現戰挑在是這?制限的齡年任責事刑破突要是思意的話這“,信置可不臉滿,手著抖師律老個一”……是這“

”!了瘋庭議合個這!了瘋“

”!?嗎設擺是法高最當們他!?刑判人年未給下況的釋解法司何任有沒在“

的下臺會理有沒正國陳但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