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670章 死刑宣判!(2)

作者:牛熊隨心·5個月前

他拿起了早已寫好的判決書,雙手微微顫抖,但語氣卻堅定異常。

“經合議庭評議,現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

“全體起立!”

嘩啦啦~~

所有人站了起來。

李國棟是被法警架起來的,他的腿已經軟得像麵條一樣。

“第一,關於被告人李國棟。”

陳國正冷冷地看著這個同行中的敗類。

“被告人李國棟,身為執業律師,身為父親,知法犯法。”

“其不僅未履行監護職責,反而向未成年人傳授‘溼毛巾裹瓶子’等反偵察手段,灌輸‘未成年人殺人無罪’的極端錯誤思想。”

“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其雖未直接動手,但卻是整個霸凌、虐殺事件的幕後策劃者與精神控制者!”

“其行為,已構成教唆殺人罪!”

“且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極其隱蔽,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

“依《刑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應當從重處罰!”

“判處被告人李國棟.......”

陳國正深吸一口氣,重重吐出兩個字:

“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取消律師執業證書!”

雖然早有預料,但當“死刑”兩個字真的從審判長口中說出時,現場還是爆發了一陣驚呼。

李國棟雙眼一翻,整個人直接癱軟在地。

“不……不!我是律師!我是為了教育孩子!我沒有殺人!我不服!我不服啊!”

他發瘋似的嘶吼,卻被兩名法警死死按在地上,像一條待宰的死狗。

陳國正看都沒看他一眼,目光轉向了羈押欄。

那裡的五個少年,此刻終於感覺到了死亡的冰冷。

他們看著剛才還不可一世的“軍師”李國棟被判了死刑,一個個嚇得面無人色,瑟瑟發抖。

“第二,關於五個未成年被告。”

“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文限制了刑事責任年齡為十四周歲,但是本院在此採納原告律師張偉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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