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731章 公告:沉默的第二十條修正!(1)

作者:牛熊隨心·1個月前

“第一,因果。必須是先有嚴重的不法侵害(猥褻、威脅公共安全),才會有後續的反擊。這就杜絕了主動挑事者藉機行兇的可能。”

“第二,程度。只有當侵害行為上升到一定高度,且具有持續性時,才適用這一邏輯。普通的口角糾紛和一般犯罪行為顯然不在此列。”

“東江法院的判決,不是在破壞法律,而是在修補法律與現實的裂痕。它符合我們的國情,更完美詮釋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正、法治、友善。”

“這一判,既維護了正義的鋒芒,又限制了正義的邊界。堪稱教科書級的判例!”

“我認為法工委可以著重研究研究張偉律師的兩個模型,儘早完善正當防衛的法條解釋!”

“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不讓不法分子鑽司法漏洞,這才是我們想要看到的法律!”

韓老的發聲讓那些叫囂著“司法倒退”的專家們瞬間啞火,評論區被網友們衝得體無完膚。

【韓老說得對!有些人讀書讀傻了,連好壞都不分了!】

【支援東江法院!支援張偉!這才是我們需要的法律!】

【我看以後誰還敢在公交車上耍流氓!這一判,至少讓社會風氣好了十年!】

【就是,這種判決總比‘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好多了?!現在的社會風氣就是被那些奇葩判例帶壞的!】

而在這些宏大的敘事之下,評論區裡一些不起眼的留言,卻看得人鼻酸。

在一個熱門影片的下方,點贊最高的一條評論來自一位名叫“等春風”的網友:

【看完了全程,哭得停不下來。三年前,我爸爸下夜班回家,路上遇到兩個流氓騷擾一個女孩,當時周圍黑漆漆的,我爸看不下去就拿起自己工作的工具把人打傷,結果被判了三年。那時候沒有張偉律師,也沒有這樣的法官。我爸爸出來後,整個人都廢了,總說自己多管閒事……】

【我想問問張律師,問問大家,像我們家這種情況,能不能拿著這個判例去申訴?】

這條評論下,瞬間蓋起了數千樓的回覆。

【集美,別哭!現在的環境變了!】

【支援申訴!拿著這個判例去!法律在進步!】

【以前可能不行,但今天之後,或許真的有希望了!】

【@法外狂徒張偉,張律師,看看這裡!還有很多像林叔一樣的人在等光!】

......

不出所料,王傳斌在一審判決書送達的第二天,就罵罵咧咧地簽署了上訴狀。

理由也很簡單:一審法院枉法裁判,法官收受賄賂,律師和司機串通一氣迫害“良民”。

然而,現實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因為名聲太臭,再加上沒錢,江城稍微有點名氣的刑辯律師都不願意接他的案子。

至於法律援助?

對不起,經過審查,王傳斌雖然沒錢,但還沒慘到符合法援的硬性標準,且本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不屬於必須指派辯護人的情形。

二審的過程,簡直可以用“鬧劇”二字來形容。

。我自了飛放底徹斌傳王,束約的師律了有沒

。秀潑撒人個的他了變審庭將而反,據證的新何任出不拿僅不,上位席人訴上在站他

。哮咆地里底斯歇始開就他,起鐘分一第的庭開從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