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731章 公告:沉默的第二十條修正!(2)

作者:牛熊隨心·1個月前

他指責一審法官收受黑錢,汙衊張偉是黑惡勢力保護傘,甚至當庭辱罵二審合議庭法官是“官官相護”

他試圖用這種無賴的方式來博取關注,甚至妄圖透過“鬧”來讓法律讓步。

然而,他打錯了算盤。

二審合議庭的三位資深法官,全程冷漠地看著他的表演,眼中僅存的一絲對“重刑”是否適當的審視,也在他的謾罵聲中煙消雲散。

張偉甚至連辯護詞都懶得唸完,只是靜靜地看著王傳斌像個小丑一樣蹦躂,最後輕飄飄地扔出一句:“上訴人無理取鬧,建議維持原判。”

僅僅兩個回合,這場鬧劇便宣告結束。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著終審法槌的落下,王傳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十年刑期,板上釘釘。

但這,僅僅是他噩夢的序章。

就在二審宣判的同一個月,江城市東江區人民檢察院雷霆出擊,就王傳斌在公交車上猥褻婦女的行為,正式提起公訴。

案由:強制猥褻罪。

這一次,王傳斌徹底傻眼了。

“不是判了嗎?怎麼還告我?!”

但是司法程式不以他的意志為中心,雖然王傳斌拼命辯解自己只是“摸了一下”,但在高畫質監控鐵證面前,一切狡辯都顯得蒼白無力。

公訴方指出:王傳斌在公交車這一典型的公共場所,當眾對女性實施強制猥褻,情節惡劣,社會影響極壞,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關於“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制猥褻”的加重處罰情節!

起步,就是五年以上!

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王傳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合上先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十年,累計刑期17年!

他已經四十出頭了,等他再出來,已經是六十歲的老頭了,人生還有什麼意義?!

......

林漢升案的影響力,遠不止於此。

隨著輿論的持續發酵,以及法律界關於“因果論”、“無限防衛權”的大討論,這股風終於吹到了最高層。

二審判決生效後的兩個月。

一個普通的週五下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的官方網站和公眾號,毫無徵兆地釋出了一則重磅公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中*國刑法》第二十條適用問題的徵求意見稿及典型案例說明】

“……為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鼓勵公民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依法保護公民的正當防衛權利,針對近期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正當防衛案件,經研究,擬對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作出進一步明確。”

“一、準確理解‘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即時的肢體暴力,也包括緊迫的、現實的暴力威脅。對於不法侵害是否中止,應結合侵害人的言行、現場環境及雙方力量對比進行整體判斷,不得將防衛人的反擊行為與侵害人的挑釁行為機械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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