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鈺海案塵埃落定。
因為涉及表哥的隱私,加上未成年幼女的撫養問題,張偉罕見地保持了沉默,沒有在短影片賬號上發預告,沒有開直播覆盤,甚至連律所的公眾號都沒發戰報。
這個在江城家事審判領域堪稱破冰的案子,就這麼悄無聲息地結了。
網際網路上風平浪靜,連一朵浪花都沒濺起。
一切似乎都歸於平靜。
張偉的粉絲群裡天天有人催更,甚至有黑粉帶節奏,嘲諷張大律師江郎才盡,接不到案子了。
張偉看著群裡的訊息,隨手回了個“在忙”,便關了手機。
讓子彈飛一會兒。
一個月後。
週二上午十點。
國內法律圈毫無徵兆地發生了一場大地震。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及各大政務新媒體矩陣,同步推送了一份重磅檔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釋出第XX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江城律師協會的微信大群裡,原本只有幾個老律師在發養生連結,突然,一條訊息像深水炸彈一樣被扔了進來。
“臥槽!大家快看最高法今天釋出的第108號指導案例!”
緊接著,一份長達十幾頁的PDF檔案被甩在群裡。
群裡沉寂了半分鐘。
隨後,訊息提示音像暴雨般炸響。
“經濟控制正式被最高法定性為家暴了?!”
“我滴個乖乖,這可是指導性案例!全國法院以後審理同類案件,必須參照執行!”
“你們看承辦律師的名字!是張偉!咱們江城的張偉!”
同一時間,張偉的手機開始瘋狂震動。微信未讀訊息瞬間飆升到99+。
他點開最高法的公眾號推文,目光掃過那熟悉的案情摘要,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對於陳鈺海案會這麼快被最高法列為指導案例他並不意外。
當然,最高法會將本案列為指導性案例並不是因為張偉的名聲,雖然各地時常有對法條進行小範圍的衍生的案例出現,但是這些案件有的被高院打回去,有的只是成為個別類案,就算有幸被最高法看中成為指導案例,基本也是在幾年以後!
張偉之所以篤定自己的案子能很快成為指導案例是因為他的五星級技能【言出法隨】,任何在不違背憲法精神,突破現有法律的判決都將推動司法進步!
網頁很快就加載出來,推文的標題加粗標紅,極具視覺衝擊力:《明確界定!最高法釋出指導案例:極端經濟控制屬於家庭暴力!》
文章正文,以陳鈺海案為原型,進行了極其嚴謹、剋制的法理剖析。
最高法在指導案例的“裁判要點”中,用不容置疑的措辭,給“經濟控制型家暴”畫下了清晰的紅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