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934章 宣判(2)(1)

作者:牛熊隨心·1個月前

整個法庭,乃至整個網路,都在這一刻徹底沸騰!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最後那個人身上。

被告席上,只剩下王振華孤零零的身影。

他那張保養得宜的臉上,此刻已經血色盡失,只剩下一片死灰。

王志強都被判了十五年,他還能好?

劉宇的目光最終落在了王振華的身上。

“最後,被告人王振華!”

“如果說,王江允是扣動扳機計程車兵,李俊是冷眼旁觀的路人,王志強是下達射擊指令的軍官……”

“那麼你,王振華!就是那個製造槍支、分發彈藥、並制定了殺人有獎規則的戰爭販子!”

“你,作為被告江城建安醫院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是你,為了追逐血腥的利潤,親手製定了將120急救車變為創收工具的績效考核制度!”

“是你,將救死扶傷的醫院,變成了一臺只認錢不認命的絞肉機!”

“你用冰冷的KPI,將你手下的每一位員工,都異化成了這場謀殺的幫兇!”

“事發之時,你或許安坐家中,但你那雙看不見的手,早已沾滿了死者的鮮血!”

“你明知該制度必然會誘使員工漠視生命、延誤救治,從而產生致人死亡的風險,卻依舊批准並推行了該制度,其主觀上同樣構成了間接故意殺人罪!”

“同時,作為醫院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因你制定的錯誤制度,直接導致發生一人死亡的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亦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數罪併罰!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振華,作為本案罪惡的源頭,其行為嚴重衝擊了社會公眾對醫療體系的信任基石,嚴重玷汙了救死扶傷四個字的神聖與純潔,其社會危害性與主觀惡性,在本案中均為最高!”

“為彰顯國法之威嚴,回應人民之期盼,震懾一切敢於以身試法、以資本挑戰生命尊嚴之徒,必須予以最嚴厲之懲處!”

劉宇緩緩舉起法槌,他望著面如死灰、徹底癱軟的王振華,也望著法庭內外的億萬雙眼睛,用盡全身力氣,敲下了那決定一切的最後一槌!

“咚——!”

“本庭宣判:被告人王振華,犯間接故意殺人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

“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雷霆萬鈞的判決,宣告了王振華作為“戰爭販子”的最終結局。

他痛苦地閉上雙眼。

無期徒刑!

雖然只要不是死刑就能透過減刑出獄,但是無期徒刑減到死也要服刑13年!

可是那是獲得全額減刑,他不可能做到的!

最好的結果就是他好好改造,爭取二十年內出來,可他已經四十多了,二十年後六十多歲,一窮二白的老人還能在這個社會上生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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