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傑的建議轉交全國人大法工委後,足足等了一個月。
他不催,也不問。
他是老領導,心裡很清楚立法不是請客吃飯,急不得。
沈明倒是比他急。
每隔幾天就打一次電話,問有沒有訊息。
林傑說沒有,沈明就在電話那頭嘆氣。林
傑說急什麼,沈明說怕夜長夢多。
林傑說,該來的總會來,不該來的急也沒用。
第五週,訊息來了。
那天下午,林傑正在廚房裡燉排骨。
鍋裡的湯咕嘟咕嘟冒著泡,香味飄得滿屋子都是。
蘇琳在客廳裡織毛衣,小遠志在小床上睡著了。
門鈴響了,蘇琳去開門,是沈明。
他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
“首長,法工委的回覆。”
林傑關了火,擦了擦手,接過信封。
裁紙刀沿著封口慢慢劃開,抽出裡面的信紙。
抬頭印著“全國人大法工委”的紅字,下面蓋著公章。他戴上老花鏡,一行一行往下看。
“林傑同志:您提交的《關於制定舉報人保護法的建議》收悉。經研究,我們認為,您的建議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立法參考價值。目前,我國在舉報人保護方面已有相關規定,但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規中,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您提出的事前預防、事中阻斷、事後嚴懲的保護機制,契合當前反腐敗和法治建設工作的實際需要。法工委已將您的建議納入立法規劃,將適時啟動相關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感謝您對國家法治建設的關心和支援。”
林傑看完,把信放在桌上,摘下老花鏡。
沈明站在旁邊,想拿起來看,又不敢。
“首長,怎麼說?”
“納入立法規劃了。”
沈明的眼睛瞪大了。
“真的?”
“自己看。”
沈明拿起信,看完說:“首長,您這是要立一部法啊。”
“不是我。是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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